原标题:超市药店实行“开门不进门”销售 2月17日,海口市琼山区凤翔片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封闭式管理工作指挥部,下发了关于疫情防控封闭管制操作指引(第二版)。 操作指引中指出,凤翔片区超市、小卖部、百货店、药店等实行“开门不进门”的无接触式销售方式,在店外(窗口)扫码交易取货,原则上不建议使用现金支付。封闭管控期间,管控区域内的餐饮店原则上不允许开门营业,如需营业的,仅可提供送餐服务或采取店外打包等“无接触”方式进行,禁止堂食,如有违反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从重从快处理。 该操作指引进一步明确凤翔片区封闭管控期间发热症状病人处理、商业管理、出入证办理、工作人员管理等具体要求。 关于出现发热病人的处理方式 (一)做好登记。各卡口工作人员在执行出入测量体温时如发现体温出现≥37.3℃,或发现有干咳、乏力、气促、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人员,要立即按照指挥部印制的表格进行登记,详细记录其信息。 (二)立即送诊。如出现发热人员,必须第一时间由社区联系120急救车,安排送至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928医院等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诊疗,不得让其擅自离开。 (三)交通工具。原则上仅可使用120急救车将发热病人送诊,若120急救车不能短时间内到达现场,在做好自我防护和车辆消毒的基础上用私家车、电动车送诊,不得乘坐出租车、公交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四)后续管理。发热人员在医疗机构诊疗后,如无需住院的,一律纳入社区居家隔离管理,隔离时间为14天。居家隔离前两天,由医护人员每天2次上门进行体温监测,并了解体征状态,做好记录。如连续3天出现发热、咳嗽、乏力、气促、腹泻等症状,必须立即再次送诊,并向凤翔片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报告(联系人:孙慧贞,联系电话:13707565818)。 关于超市、餐饮店、零售店及其他商业的管理 (一)除超市、小卖部、百货店、药店等保障管控区域内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行业可按要求营业外,小旅租、宠物店、小诊所等一律禁止营业。 (二)超市、小卖部、百货店、药店等实行“开门不进门”的无接触式销售方式,在店外(窗口)扫码交易取货,原则上不建议使用现金支付;如购买人员较多,必须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在店外有序排队,避免人员聚集。 (三)封闭管控期间,管控区域内的餐饮店原则上不允许开门营业,如需营业的,仅可提供送餐服务或采取店外打包等“无接触”方式进行,禁止堂食,如有违反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从重从快处理。 (四)管控区域内人员所收和订购的快递和外卖,一律在卡口处领取。 (五)社区工作人员要倡议居民一次性购买和储备多日生活必需品,尽可能减少出入封闭限流区域次数。 关于办理专门出入证的要求 对于需要办理专门出入证的人员,必须由所在工作单位开具证明,本人将证明送至所属社区(村委会),再由社区(村委会)统一上报凤翔片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管控组,社区管控组依据疫情防控需要及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审核,通过后由社区办理专门出入证。专门出入证原则上当天申请、当天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