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 大幅调低积分落户分值 记者从天津市人社局了解到,天津市发展改革委日前会同天津市人社局、天津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对居住证积分指标和分值进行了调整,积分落户人群规模有望扩大。 按照“增加规模、调整结构、有利发展”的总体思路,天津将积分申报指导分值由140分降为110分,积分指标由原来15项减为11项,取消了“纳税”和“知识产权”指标,合并了“住房”“落户区域”“居住签注”指标内容。 天津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将“社会保险”指标分值由原来每年最高积12分增加到22分,缴费满36个月的,由原来每年最高积18分增加到28分。夫妻双方均在天津就业,由原来积10分增加到20分。 新设立了“居住”指标,增加了“租房居住”指标内容,将“购房居住”指标内容一次性积分调整为按购房年限和区域积分,租房居住可以按年确定积分。“住房公积金”指标分值由原来每年积2分增加到3分,缴存满60个月的,每年积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