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打通看不见的壁垒,探寻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持政策起草背后 打破“行政区经济”束缚,长三角迈出新步伐。 7月3日上午11时,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情况。 起草小组对40余家部门意见建议进行考量 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主任、上海市发改委主任马春雷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现在出的支持政策是一个不同的省级行政主体,对不同行政隶属关系的毗邻地区实施的共同政策,实现共同发展的一个目标。 一体化示范区不同于其他各类示范区等改革试验区的地方,就在于在不破行政隶属、打破行政边界的前提下,率先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优势,率先探索从区域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此次印发的《支持政策》无论从程序上、内容上、还是方法上都各有其特点。 在程序上,两省一市共同出台《支持政策》,在国内尚属首次。 因此,文件制定过程本身就是一种创新。由于《支持政策》由两省一市政府联合发文,故在整个文件起草过程中,沟通层级多、协调难度大、达成共识不易。两区一县既有在“资金池、指标库、审批权”方面的共性需求,也有着各自的差异化需要。两省一市也因不同省情、市情的地区差异,在许多领域的体制机制和操作方式上,存在不同的理解和做法。起草小组需要对两省一市“三级八方”40余家职能部门的意见建议进行全面考量、综合平衡、协调取舍、求同存异,尽可能求取“最大公约数”。 在内容上,《支持政策》侧重于体现一体化制度创新的要求。 跨区域发展越来越成为经济发展的一种新的方式,一体化作为区域协调发展的高级形态,最大难点在于如何打破“行政区经济”束缚,打通要素流动“看不见的壁垒”,形成统一高效的市场体系。如何减少内耗性竞争,提升协同性、紧密度,政策一体化是关键。示范区政策意见在赋权赋能、财政支持、用地保障方面有一些支持政策,但绝不意味着搞政策优惠洼地。相反, 文件中提出了不少涉及互联互通、共建共享、要素流动、管理和服务创新的内容和任务,合计13条,占总条数的约60%。 应该说《支持政策》的出台,本身就是改革创新的产物,高度契合“一体化”的核心内涵和“一盘棋”的实践要求。 在方法上,有三个方面。第一是关于想法的问题。在形成政策的过程当中需要坦诚充分地表达各自的想法,这是非常重要的。第二,看法的问题,在坦诚充分的表达各自的想法的基础上,要进入到协调层面。协调的时候,要努力形成共同的探讨,求同存异,求大同,存小异,从利益出发考虑到的一些具体问题要站在一体化、站在国家战略、站在自主创新的层面上,大家逐步形成模式。第三,做法的问题。在落实的时候,严格按照统一的做法,从各自的想法,到共同的看法,然后再到统一做好,这就是示范区现在基本的工作方法,只有这样才能达成共识,才能推动发展。 定期向示范区执委会通报工作情况 同时,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浙江省发改委副主任、一级巡视员陈建忠在发布会上表示:22条政策措施是两省一市政府层面作的规定,带有较强的综合性、方向性和引领性。下一步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有些条款需要制定相应的具体配套实施办法,有些需要拟定工作推进方案。具体来说,主要建立三个机制: 一是进展通报机制。相关责任单位是落实政策意见的责任主体,对各项工作和任务的推进情况,定期向示范区执委会通报。 二是沟通协调机制。要细化政策,加快政策落地,检验政策的实效性。不同省市之间、各责任单位之间,以及“三级八方”与示范区执委会之间,时刻保持密切沟通,强化协作配合,迅速形成合力,全力推动《支持政策》落实落地。 三是成果集成机制。示范区总体方案要求加大改革创新力度,集中落实、系统集成重大改革举措。《支持政策》的出台,本身就是改革的产物,推动《支持政策》落地,也必须要有改革的精神。通过加强改革成果集成,提高制度效能,更好地发挥《支持政策》的引领和撬动作用。 《支持政策》在政策落实方面也是独一无二,为其他区域一体化政策落实贡献经验和示范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