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发布暑期旅游消费提示 随着全国大中小学陆续进入暑假,旅游市场也将迎来消费高峰。为保障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7月6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结合近年来暑期旅游投诉中的多发问题,发布暑期旅游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游客尤其是学生,在外出旅游时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各种准备工作,安全、理性消费,愉快度假。 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要做到防控优先,加强防护。出行要备好口罩、消毒剂等防疫物品,勤洗手、勤消毒,少聚集、勤通风;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戴好口罩立即就近就诊。 注意水上游览项目的安全。漂流、潜水等水上游乐项目是夏季最受游客欢迎的项目。游客要根据自身身体健康状况、水性,结合当天天气情况选择适宜的水上旅游项目,选择证照齐全的经营单位,不要冒险挑战超过自身承受能力的高危险项目。未成年游客一定要在监护人的监护下参加水上游览项目。如遇天气突变,切记不要参加水上娱乐项目。 关注天气、车况等,安全出游。夏季极端天气多发,游客出游前要详细了解目的地天气和道路交通状况,做好防暑、防雷、防雨准备,雷雨天气不要前往山岳型、峡谷型、涉水型旅游景区景点,不要在没有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更不要参加未开发线路探险旅游。 跟团出游要选择质价相符的旅游产品和旅行社,不要一味贪图便宜而选择“低价团”或者“免费团”,防止陷入低价陷阱。旅游购物时要理性、谨慎,留好小票或收据。 在旅游过程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应及时与组团社联系,通过协商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处理,不宜通过过激行为扩大事态或激化矛盾。若不能解决,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待安全返程后在投诉时效内(合同结束后90天内)进行反映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