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汇源债务旋涡:多家银行陆续起诉 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饮料公司”)正处于多家金融机构诉讼追讨中。 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示,长城华西银行与被告汇源饮料公司、汇源创始人朱新礼等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审理终结。该案涉及2亿元借款本金逾期。 经《中国经营报》记者梳理,今年裁判文书网公示汇源饮料公司多起纠纷,涉及多家股份制银行、国有银行、城商行等。作为曾经的果汁王者,汇源饮料公司经过数年在推进布局“大农业”过程中消耗了巨额资金。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针对扩张中企业的不稳定特质,银行应定期审核企业集团资产负债等情况,根据企业经营变化及时调整授信额度规避风险。 起诉追讨 法院认定,2017年8月24日,某信托公司(贷款人,甲方)、汇源饮料公司(借款人,乙方)签订《贷款合同》,约定借款2亿元,贷款期限为24个月,即自2017年9月5日至2019年9月4日(具体以借款借据为准)。2017年9月4日,汇源饮料公司出具借款借据,载明借款人为汇源饮料公司,借款用途为用于购买或代子公司购买生产原料。次日,信托公司向汇源饮料公司发放贷款2亿元。 2017年8月23日、24日,北京汇源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农业公司”)、北京汇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控股公司”)、朱新礼分别与信托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上述合同均是为《贷款合同》项下主债权实现提供保证。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2019年9月27日,长城华西银行、上述信托公司共同向汇源饮料公司、朱新礼等方发送《关于信托贷款债权现状分配移交的联合通知函》,提到“现因本信托到期,信托公司依据《信托合同》约定已向长城华西银行现状分配并移交了全部信托财产,即长城华西银行已取得《贷款合同》及各《保证合同》项下对借款人享有的贷款本金余额人民币2亿元及该合同约定的全部应收应计的利息、罚息、复利等债权以及各《保证合同》项下对保证人朱新礼(等方)享有的全部担保权利/权益”。 法院一审判决汇源饮料公司偿付长城华西银行贷款本金2亿元及相关欠息、罚息。朱新礼等方承担相应保证责任。 记者就长城华西银行“借道”信托放款原因等问题与其确认,对方表示:“我行依法合规开展相关业务,得到人民法院的明确支持,后续将坚定通过司法维护债权。” 除长城华西银行外,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示,中国进出口银行诉汇源饮公司、汇源农业公司、朱新礼、房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国进出口银行于2020年1月7日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依法查封冻结相关被申请人名下银行存款3.33亿元或其他等值财产,法院裁定执行。银行逾期款项能否追回目前尚未得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一则限制消费令显示:“汇源饮料公司:本院于2019年06月12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单位票据纠纷一案,因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对你单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单位及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朱新礼不得实施一系列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企业扩张风险应对 经梳理,今年裁判文书网公示汇源饮料公司多起纠纷,多家股份制银行、国有银行、城商行等卷入其中。 记者查阅相关信息发现,汇源饮料公司并未停止运作,并在近期推出一系列营销活动。记者就金融债务纠纷解决途径等问题与汇源饮料公司取得联系并发送采访提纲,但截至发稿并未收到回复。 汇源果汁官网显示,汇源集团1992年从山东沂蒙区起步;2007年,汇源果汁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汇源果汁招股书显示,汇源曾在中国百分百果汁市场占有份额超过40%,成为中国百分百果汁及中浓度果蔬汁的龙头生产商。 2018年4月3日,港股上市公司汇源果汁发布停牌公告,停牌原因是涉及汇源集团违规借贷42.82亿元关联贷款,一直停牌至今。汇源果汁发布的未经审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汇源果汁总负债为114亿元,在这114亿元负债中,有83.5亿元是借款,而汇源果汁并未发布近年的年报。截至目前,多家金融机构已起诉追债,卷入汇源资本旋涡。 中国银行原副行长张燕玲表示:“企业都有上下游关系,如果大型企业主动和上下游保持稳定关系,对运营有利。比方上游长期合作可保证原材料供应及货源质量,下游销售环节稳定可促使销售过程更为顺畅。企业具有相对稳定的上下游关系对银行来讲是有利的,便于银行把控风险,提供供应链金融、保理金融、贸易融资等。” 企业在扩张过程中处于相对较不稳定的经营状态,操作不当或存资金链断裂风险,银行如何应对?某股份制银行北京分行对公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扩张过程中,贷款资金用途主要是购买原料、设备,或拿地等,银行机构对风险的把控主要为三方面,一是贷款用途,二是增信措施,三是还款来源。在工作过程中,我曾接触过一些迅速扩张过程中的企业,如果这类企业报表数据很完美就需谨慎对待。一般情况下,急速扩张中的企业报表数据不会十分理想。” 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院长黄剑辉则认为,银行应对这种情况从根本上讲,还是应把控两个核心,一是通过5C、5P分析法来识别客户风险,第二是通过担保抵押来分散转移风险。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告诉记者:“针对扩张企业相对不稳定的特质,银行应定期对放款集团企业的资产负债等情况进行审核,进一步审定授信额度,根据企业情况及时调整规避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