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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死神辣条”进医院,“网红食品”疑为三无产品

时间:2020-07-12 09:20:02  来源:闽商界  作者:青鸾传媒  点击:

原标题:吃“死神辣条”进医院,“网红食品”疑为三无产品

  近日,悟空财税成都公司被曝出现“食罚”事件,受罚员工因吃了一种“死神辣条”,结果纷纷进了医院。

  新京报记者根据网传涉事产品图片的相关信息查询发现,这款“死神辣条”实为一种整蛊产品,其外包装上所留电话为空号,标称的河北青苹食品有限公司也“查无此厂”,疑为三无产品。

  事实上,在电商平台上,与“死神辣条”类似的整蛊产品众多,均号称“网红食品”,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等相关信息不少存在缺失。

  食用“死神辣条”进医院,疑为三无产品

  “要么一口气喝下1.5升的矿泉水,要么吃两小袋‘死神辣条’。”近日,网传悟空财税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发生一起“食罚”事件。因业绩不佳,该公司业务部7名员工接受了吃“死神辣条”的惩罚。谁知辣条一下肚,两名姑娘就进了医院。

  “被送往医院以后我已经晕过去了,在急诊室抢救两个多小时才醒,醒了疼得在医院打滚,另一个同事也是疼得动都动不了。”事件曝光后,账号名为“撰集”的头条号自称是当事人之一,还原和补充了事件细节,并上传了“死神辣条”的产品图片信息。

  该事件引起不小关注,有网友质疑“这么毒性的辣条竟然能通过食品安全检查?”

  根据当事人在网上举报的图片,涉事辣条名叫“死神辣条(整蛊玩具)”,产品包装上生产商标称为河北青苹食品有限公司,并印有企业电话。

  7月10日,新京报记者在天眼查、企查查等多个平台上,未查询到该生产企业名称。拨打产品包装上的电话号码,也提示为空号。在电商平台搜索关键词“死神辣条”,均没有找到生产商为河北青苹食品有限公司的产品,“死神辣条”疑为三无产品。

  网售“死神辣条”产品信息不明

  在电商平台中,与“死神辣条”类似的产品非常多,产品售价多在15元/盒上下。“来自地狱级的变态辣”“不负期待,辣到没朋友”“目前大概只有3%的小伙伴挑战成功”“呼朋唤友一起辣个够,还可以整蛊哦”等产品宣传语充斥页面。

  新京报记者咨询一家名为“死神辣条自营”的淘宝商家,客服称店里在售的“死神辣条”有厂家,并出示了生产许可证、生产日期、产地和厂家等信息。客服同时提示,太辣可能吃了胃痛,注意不要空腹吃。新京报记者查询该生产厂家,显示为方便食品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处于“存续”的正常营业状态。

  在另一家售卖“死神辣条”的网店里,所售“死神辣条”包装与本次涉事产品的外包装相近,同样的红色包装,除了一份《质检报告》之外,并未显示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地和日期等信息。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个产品信息中有一个特别说明:本产品为创意整蛊产品,仅为娱乐使用,不可吞食。不过,当询问是否可食用时,客服称可以吃,“不能吞食”的意思是要嚼碎了吃。

  7月11日,阿里巴巴1688批发平台上,新京报记者搜索“死神辣条”,同样出现不少“死神”系列商品。其中与涉事产品包装相近的辣条产品,一盒均价在4至8元。产品介绍中仅有一份质检报告,并没有显示相关生产许可证和厂家等其他信息,商家所在地显示在河南、广东、辽宁等不同区域。

  吉林长岭县一名商家介绍称,他的“死神辣条”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当记者问及是否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等信息以及货源来自哪里,该客服不再回复。

  新京报记者还发现,网售的“死神辣条”在产品介绍中均号称是“抖音网红食品”。从抖音上搜索“死神辣条”,点赞量过百万的试吃视频并不在少数。其中一条试吃视频中,辣条产品包装上厂家显示为河南开封一家食品厂。通过企查查搜索该厂家,其行政处罚一栏显示在2018年4月24日,该厂家因生产行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处罚。

  “死神辣条”到底能不能吃?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科学技术部主任阮光锋告诉新京报记者,如果是正规厂家产品可以,但从营养学角度来说,辣条类食品并不健康。同时,“辣实际上是一种痛觉,通过痛觉神经传导回路完成”,吃太辣,可能会引发腹泻、胃痛,甚至肠胃出血等状况。因此,对“网红食品”,购买时一定要注意是否正规,不要图一时兴起购买三无产品。

  业内建议加大网红带货平台整治

  公开数据显示,全国辣条总产值约580亿元。但因一些辣条“地下作坊”频频被曝光,行业遭遇危机。

  “2018年我国辣条行业产值比2017年大概下降了20%,2019年的产值比2018年大概下降了40%,虽然今年新冠肺炎疫情下,‘宅经济’带来了一些销量提升,但整个行业仍处于举步维艰的状况。”7月9日,平江商会秘书长李长根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坦言。

  专家认为,由于辣条行业进入门槛较低,很容易出现三无产品。相关部门应加大处罚力度和速度,不仅是线下门店“五毛零食”的整治,还需持续关注并加大监管电商平台和新兴带货平台。

  随着辣条国标的出台,辣条境遇或有所改善。2019年1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宣布统一辣条管理标准,将辣条类食品按照“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生产许可类别进行管理,要求生产中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倡导减盐减油减糖。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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