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垃圾分类 每个小区将有具体方案 《南京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眼下真正进入倒计时。 是不是所有市民从11月1日起都必须参与垃圾分类?如何在3个月不到的时间内让这项工作落地并获得认可支持?垃圾分类面临着哪些短板、又如何补上?…… 1 11月1日起 居住在南京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分” 《条例》正式实施后,是不是所有个人和单位都必须参与到这项工作中?“从法制思维角度来看,该项法规对于在南京居住的市民都具备约束力,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与其中。”市城管局环卫处副处长龙瑞表示,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不分类都可能被处罚,未分类的垃圾将被拒收。 《条例》明确,如果个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中,由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 拒不听从劝阻的,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依据前款规定应当受到罚款处罚的个人,经教育、劝诫后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并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可以不予处罚。而单位未在规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2 每个小区11月1日前 都必须有具体方案 为探索《条例》关键制度措施的实施路径,总结经验做法,及时补齐短板,使《条例》更符合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实际,今年4月起,我市选取64个小区、101家单位“先行先试”。但目前全市有各类小区近4000个,如何在不足3个月的时间内让所有小区参与进来? 龙瑞在接受采访时坦言“压力很大”,“根据要求,11月1日之前,每个小区都必须宣传动员起来,因地制宜研究制订好小区的垃圾分类方案,广泛听取居民意见,修改完善,然后实施。按照分类的标准,把分类设施容器配置到位,与分类收运做好紧密衔接,配备相应的人员,加强对居民投放的监督指导。这一系列垃圾分类准备工作将由区、街道、社区等各级部门指导并督促完成,把《条例》的规定具体化,成为接地气、可操作的措施。” 记者了解到,眼下,各区正按照时间节点倒排任务,通过上门宣传、召开居民议事会等形式,逐步让每个小区开展垃圾分类。 四个方面还需加紧完善 垃圾分类涉及方方面面,根据前期探索,此项工程还需要在提高居民垃圾分类认知度、配齐小区分类设施容器、科学组织调度分类收运、持续提升末端处置能力四个方面下大力气。 “未来每个垃圾分类收集点都必须有垃圾分类指导员进行‘桶边指导’,他们可以是经过严格培训的物业保洁人员、第三方企业人员,也可以是热心居民和志愿者。”龙瑞表示,这些指导员需要根据小区推进计划同步配备到位,保障垃圾分类投放的监督指导到位。 完善小区分类设施,我市正在加紧垃圾分类收集点设置,11月1日之前,我市计划完成近六成小区的一类或二类垃圾分类收集点设置。其他小区将设置临时垃圾分类收集点,明年提升到一类或二类收集点; 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小区,则采取收集车定时定点流动收集方式。 让分出的垃圾各有归处,分类收运组织至关重要。据介绍,所有小区和单位的分类垃圾都须按照“不同种类、不同车辆、不同去向”要求实施分类收运,需要排出分类收运线路表,明确各小区、单位的垃圾交付点位、收运时间、收运车辆和人员。不光要增配车辆、人员,科学合理的组织、调度也十分关键。 提升分类垃圾的处置能力,近年来我市一直在发力。据悉,为加强中端收运,我市现有163座小型中转站(六城区105座),4座大中型运转站,各区设置的垃圾分类回收中心已超过120处。已分类小区的厨余垃圾每日清运;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定期专车收运;大件垃圾预约收运。在末端处理上,目前运行的有江南、江北、高淳3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六合填埋场,日处理能力可达8800吨。与此同时,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一期具备600吨/日餐厨和厨余垃圾处理能力,溧水、六合、高淳等区的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也均已投用,各区还有相当规模的分散处理设施,这些能够保障我市现阶段餐厨和厨余垃圾处理。另外,江北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将开建二期工程,栖霞区也将开建日处理量200吨的餐厨垃圾处理厂,位于江南环保产业园的生物能源中心也将在明年开建。 (文章来源:金陵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