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乐业推行村干部“四有”管理模式 2018年以来,乐业县顺应脱贫攻坚形势任务需要,率先在全区探索开展村干部职业化管理,即在保持身份不变的前提下,对全县88个村(社区)“两委”定工和半定工干部全部参照公职人员进行管理,推行村(社区)干部“四有”管理模式,建设一支永不走的扶贫工作队。 报酬有保障,激发热情。将全县定工、半定工村(社区)干部纳入职业化管理范围,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基本报酬参照公务员副科工资标准发放,将每月基本报酬从1800元提高到3967元,其他定工、半定工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从每月900元提高到每月2400元。建立报酬与考核结果挂钩模式,每月先发放月基本报酬的70%,剩下的30%待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发放,切实解决村“两委”干部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弊端。同时,增加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和“乡村振兴·争创五旗”成效奖,每年拿出当年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新增收入部分的15%对村(社区)干部进行奖励,对在“乡村振兴·争创五旗”活动中按照获得市级红旗村称号的个数×500元/月,分别对村(社区)干部进行奖励。目前,村(社区)干部最高工资可达每月5967元,极大鼓舞了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管理有制度,规范履职。制定《职业化管理办法》,签订职业化履职承诺书,推行全天候服务群众工作制,并制定平时考核管理记录簿和工作去向报告牌,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和考核评价制度,让村(社区)干部自觉全程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将以往的“半脱产”“村官”完全转变为“全日制”的专职化村(社区)干部,做到村(社区)部门常开、人常在,畅通脱贫攻坚工作“最后一公里”。 工作有考核,增强干劲。针对以往村(社区)干部考核定性不准、指标不明、考核工作流于形式、考核结果说服力不强等问题。制定职业化考核办法等系列配套制度,采取“县乡+群众”“平时+年度”相结合考核模式,对考评得分低于60分的村(社区)干部进行约谈问责,对排位靠后的,取消30%奖励性绩效报酬。截至目前,该县共对村(社区)干部考核排位靠后的77名村(社区)干部取消了奖励性绩效报酬。 进退有标准,优化队伍。实行职业化管理村(社区)干部县级备案管理,定期对村(社区)干部队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对不合格、不胜任、不尽职的坚决进行淘汰撤换。对本村(社区)暂无合适人选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通过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动发展能力强、服务群众能力强、工作作风过硬、廉洁自律过硬的优秀党员进行补齐配强。2019年以来,共选拔了13名大专以上学历的优秀党员到村(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其中异地跨村(社区)任职达10人,打破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选任地域限制、户籍限制、无人可选情况下“矮子中选将军”等现象,进一步拓宽了村(社区)干部队伍选任渠道,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结构、学历构成得到进一步优化。 (文章来源:右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