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海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考评约束硬激励强 近日,按照青海省政府关于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予以表扬激励的有关要求,省财政厅通报了2019年度省对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考评情况,并对考评结果优秀的部门和地区进行奖励,有效发挥了综合绩效考评的激励导向作用。 一是深化政府预算绩效管理。推进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考评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范围,促进各地区切实转变思想观念,牢固树立绩效意识,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一方面,将考评结果纳入省委、省政府考核市(州)和县领导班子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围,直接与地区绩效排名挂钩,从各级政府层面推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另一方面,将对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情况,作为省政府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表扬激励内容,进一步提高各地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是落实考评结果通报制度。严格执行通报机制,对各地区2019年度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考评结果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要求各地区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发挥以评促管的积极作用。同时,就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确保收支运行平稳有序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等重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将各项重点改革任务纳入2020年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切实发挥综合绩效考评“指挥棒”的导向作用。 三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有奖有罚的结果应用机制,将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考评结果与转移支付分配挂钩。一方面,对考评结果为“优秀”“良好”地区兑现奖补资金,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地方“三保”等。另一方面,建立考评结果与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分配挂钩机制,定额扣除“一般”等次地区部分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用于奖励“优秀”等次地区,充分体现综合绩效考评结果的激励约束作用,倒逼各地区不断完善财政运行综合绩效管理。 (文章来源:中国财经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