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准大学生开始取 “报考材料袋” 随着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全面展开,许多考生陆续收到了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此间市招考办有关负责人提醒考生:大学报到前,别忘了领取你的纸质考生档案。 按规定,8月20日后,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到报名确认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指定地点领取“考生报考材料袋”。考生应妥善保管好报考材料,不得私自拆封。考生应按高校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并将本人报考材料交给学校。考生领取“考生报考材料袋”后因故不报到就读的,须在当年12月31日前将“考生报考材料袋”原封不动交回报名确认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如未交回或逾期交回,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已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被省内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军事院校录取的考生,按征兵入伍有关规定办理。 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为加强新生录取管理工作,各高校在新生入学后,要组织力量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要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纸质档案、录取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 (文章来源:泉州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