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中国发明专利和商标申请量已连续多年世界第一。申请量增加的同时,也使得知识产权纠纷猛增。 数据显示,过去几年时间里,中国法院新收的知识产权案件每年以超过20%的速度增加,知识产权纠纷案件面临着“案多人少”的局面。 但目前,知识产权业界对于仲裁在争议解决中的作用依然缺乏充分认识,更多是基于传统思维,倾向于以诉讼方式解决知识产权争议,或认为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知识产权争议。 面对新形势下知识产权纠纷的复杂局面和困境,在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上,多位中国官员学者认为,应积极探索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国家知识产权局国际合作司副司长刘剑表示,应对瞬息万变的技术创新和复杂知识产权纠纷,要建立一个便捷高效、多元畅通共赢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这是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经济环境和竞争环境的关键所在。“我们也正在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 按计划,中国要在2020年底建立中国国际知识产权仲裁委员会。为何要建立这样的机构?除了要破解法院知识产权纠纷“案多人少”的窘境,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企业与行业服务处处长刘颖看来,通过仲裁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也越来越合适和有效。 她认为,仲裁程序具有高度灵活性。法院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有一定的管辖范围、诉讼时效等限制,但仲裁会灵活很多;其次,仲裁保密性较强,很多知识产权纠纷涉及保密,而在法院审理或者其他的纠纷解决途径中,保密相对困难。 仲裁程序还具有良好的便利性,“仲裁一裁终决,相当于多层级诉讼程序,显然非常快捷、有直接的结果”。刘颖说,仲裁裁决具有非常好的国际执行力,中国作为《纽约公约》成员国,这使得仲裁决定在成员国之间有较强的执行要求。 在中国知识产权更加专业化、复杂化,知识产权争议解决需求也更加多元的背景下,用户更加重视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在知识产权争议中的解决作用,强调充分利用仲裁、调节等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划界知识产权争议。 对于建立包括仲裁在内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马燕建议,在立法层面,未来要重视可仲裁性问题,对于仲裁实践中出现的知识产权权属争议纠纷可以通过完善仲裁制度,进一步明确知识产权行政机制与知识产权仲裁机制的边界,为知识产权仲裁的发展指明方向。 为进一步增进争议解决机制间的对接和协同合作,马燕认为,仲裁机构应该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调节组织的合作。在鼓励当事人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优先通过调解机制化解纠纷,协调当事人将无法达成和解的知识产权争议,优先通过仲裁方式予以解决。 知识产权保护是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知识产权纠纷的多元化的解决,则是实践国家知识产权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当前,新型知识产权纠纷层出不穷,争议解决理论的研究急需加强。知识产权概念在网络时代也正在受到新挑战,比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基因工程、短视频等,都对知识产权现有的法律制度提出了新挑战和新问题。 马燕表示,下一步中国还要不断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总结,提升新型知识产权争议解决能力。特别要重视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互联网等领域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