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改革胸怀大局 发展遵循绿色 今年8月的一次长沙县委常委会上,长沙经开区党工委书记、长沙县委书记沈裕谋和长沙县委副书记、县长张作林在听取审议《长沙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时,就长沙县大山冲省级森林公园整合优化时明确提出:“大山冲网红旅游带动了当地致富,但要适度,一定要考虑当地环境的承载力,注重可持续发展。” 这是炽热的民生情怀,也是坚定的历史担当。 近年来,长沙县坚持生态优先、遵循绿色发展,不断通过改革创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走向更深、更实。 一个环委会,开启大保护 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长沙县尤其注重体制机制创新。2015年底,长沙县就成立了县委书记任顾问、县长任主任的长沙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明确环委会办公室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查考核。以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办)也设在环委办,县委明确两名专职副主任,抽调10多名精干人员充实环委办。环委会一经推出,全县生态环境工作协调机制愈发顺畅,治理格局焕然一新。 “在县环委办牵头抓总下,部门、镇街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防联动。”长沙县副县长彭正球介绍,“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意识已成为单位的法定职责和自觉行动。“以前很多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都分散在其他部门,县环委会成立后,逐渐构建了‘县级层面抓统筹调度、职能部门抓条线推动、镇街履行属地监管、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长沙县环委会办公室主任、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长沙县分局局长杨喜平介绍,环委会的设立,改变了以往生态环境保护仅由环保部门来“小马拉大车”的局面,演变成其他负有环保责任的部门和属地共同担责。据介绍,今年以来,县环委办(整改办)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现场进行核查,各单位牵头承担的369.5个上级交办件,均已按照承诺办结并上报销号。 一套组合拳,全方位护航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系统完备、全面整体的过程,必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形成环环相扣、协同联动的体系。长沙县开启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保护。县环委办统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督查和绩效考核;县河长办以河长制为抓手,以水质改善为核心,加强巡河管控,强化河道清淤、岸线保洁工作,加强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县蓝天办加强调度和推动,督促按照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强抓“六控”和“十严禁”,确保蓝天保卫战取得实效;县“两治办”牵头全县农村垃圾分类和改厕工作;县城管办牵头全县城镇环境管理,守护城市之美;县行政执法局统一执法,用法治的力量护卫蓝天碧水;各镇街和部门分工合作、各司其职,上下齐心,构建了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全方位治理体系。 握指成拳,全力出击,打出一套环境保护的“组合拳”。蓝天常驻。“蓝天保卫战”收到了明显成效,优良天数逐年提升。截至9月20日,优良天气251天、空气优良率为95.1%,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率同比上升5.0%,优良天数同比上升14天;PM_2.5和PM_10分别比去年同比下降6.4和17.6%;臭氧与去年同比下降5.9%。碧水长流。浏阳河、捞刀河长沙县段总体水环境质量达到地表Ⅲ类水质,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区域内河流出境断面达标率达100%。 一本责任账,彰显绿色观 绿色发展,知易行难。怎样牢牢守住“生态红线”和“绿色底线”?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今年8月,长沙县审计局对长沙县捞刀河流域综合治理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审计人员重点关注水污染治理效果、截污治污工程的建设、投资及效益情况,倒逼各级河长和部门切实履职。窥一斑而知全豹,处一隅而观全局。长沙县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让“生态账”成为领导干部头上的“责任账”。出台《长沙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行工作办法》等,任期内所在区域自然资源资产是多还是少了、好还是坏了,离任时都要算清“责任账”。 从2008年开始,长沙县提出“分类考核,统筹发展”战略,率先取消GDP考核指标,仅以1%的土地创造财富,99%的土地用来保护生态环境。这种不唯GDP的发展方式,却并没有输掉GDP。 一项项制度纷纷出炉,长沙县专门制定出台了《长沙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从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生态环境改善等方面对县进行比较评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占比达到20%,推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 除了考核这根“指挥棒”,长沙县更为全县干部划出了一条清晰的生态保护责任红线。出台了《长沙县一般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轮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 绿水逶迤去,青山相向开。一条美丽如画的绿色之路,在长沙县蔚然铺展。 (文章来源:湖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