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修订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个人不分类投放最高拟罚500元
据南方日报,9月28日,《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修订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提出对个人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最低罚100元,最高罚500元。在收集转运环节,此前有不少群众反映,多地环卫人员存在混合收集、混合运输已分类生活垃圾等问题,条例明确,对于这种行为,根据固废法将罚款幅度由此前规定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提高到“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