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泉州市公安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力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来,泉州市公安局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以坚持放管结合为重点,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推进简政放权,全力做好服务民生、服务社会、服务抗疫大局工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 聚焦简政放权“提质” 在“放”上动真格 泉州市公安局坚持放管结合,以强力高效的监管,促进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切实实现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监督严、服务优。 重点清理权力清单。对县级公安机关行政审批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核对、清理和修改,从“取消、下放、调整”的事项、办事程序、精简办事材料、放下审批权力要求着手,再次确认、保留行政审批事项31项,悉数录入行政权力公开平台进行公布,实现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公开率100%。 重点加大放权力度。先后将典当、旅馆业、印章业开办审批权下放至县级公安机关;全面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工作;下放41项车驾管业务到县级,在各县市(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即可办理国产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的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业务。 重点放宽户籍政策。全面放开落户限制,放宽同户直系亲属随迁、直系亲属投靠、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一般技术人员、高层次科技人才等5类人员的落户条件。对已经形成事实收养的弃婴,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及时办理落户手续。 聚焦行政审批“提速” 在“管”出实招 深入挖掘和总结提升近几年全市公安机关项目审批改革成功经验,对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构建标准统一、过程透明、权责明晰的公安机关行政权力运行体系。 进一步破解项目审批中堵点难点问题。坚持改革奔着问题去,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开展的公安机关审批情况调研,聚焦基层和企业反映的问题,提出一系列改革措施,最大限度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最大限度向基层下放审批权限,让基层和企业有更多获得感。 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结合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工作,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市、县市(区)两级公安机关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通过本级公安政府网站集中公布,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启动服务事项编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 进一步深化“减证便民”。取消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年审和年报;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除外)取消审批;公民办理出入境证件取消提供户口本、外地务工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跨省人员办证取消提供户籍证明和工作单位介绍信;取消了省内公民本省异地换、补领居民身份证证明材料;全市已实现车驾管业务申请材料免复印、免填表、免拓印和免提交驾驶人医疗机构体检纸质证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证明凭证等,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申请机动车抵押、解除抵押登记的,只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身份证明,对补换领、审验驾驶证等18类车驾管业务通过内部信息核查,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一证即办。 聚焦执法服务“提效” 在“服”上显真情 实现抗击疫情与公安工作“双丰收”。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泉州市公安局审时度势,适应形势需求,强化顶层设计,提供坚实制度支撑,出台下发《泉州市公安局疫情防控期间助企复工复产服务保障十条措施的通知》,推出的远程办、应急办、快递办、网上办、掌上办等做法,将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吸收到《通知》中,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形成常态长效,推广到更大范围。各级公安机关、各警种结合实际,推行疫情防控期间助企复工复产服务保障措施,打造全覆盖、全流程、全天候网上公安疫情防控期间助企复工复产服务保障政务服务新品牌。交警部门制定并实施《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疫情防控期间助企复工复产服务保障十条措施》,突出线上线下同步行,线上贴心服务,出入境管理部门推动实施了一系列出入境管理改革和服务创新举措,推行就近申办、一次办结、专人专窗等措施,惠及广大的港澳居民。 实现“一网简易办”。依托福建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包括PC端、APP、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公安综合政务服务新产品,实现更多公安政务“高频事项”的“最多跑一次”、“零次跑”、“不见面审批”,持续推进平台的深度应用,打造切实管用、民警爱用、群众受用的政务服务“公安网上旗舰店”,形成品牌优势。 实现“一窗就近办”。以公安政务服务中心、交警、出入境等窗口为引领,进一步规范全市出入境、交警、治安、户政、派出所等政务服务窗口的服务标准,调整完善衔接机制,进一步推进“首问负责”、“否定备案”等行政审批制度,推行公安“综合服务窗口”,不断延伸公安政务服务窗口,让群众实现更多“就近办”。 实现“一机自助办”。在充分利用全市现有的交警、出入境等窗口已安自助受理机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布局、加大投入、增加数量,以科技换警力,以自助提效率,促进流程优化再造、环节精简压缩,不断延伸服务触角,延长服务时限,拓展“指尖服务”领域。 实现“一评监督办”。完善建设“好差评”制度,做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次一评”、社会各界“综合点评”、政府部门“监督查评”(文/朱涌江)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