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份司法建议破解“套路贷”套路 促进行业源头清理 “不还钱我就天天来搞你,你小孩在什么地方读书我都知道。”中山市民黄女士向中山市“汇峯投资担保抵押公司”(以下简称“汇峯投资公司”)借钱后,遭遇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经历:仅收到借款2.5万余元却被要求还5.8万余元、对方用堵门锁等方式催债,甚至她的房子被催债者“鸠占鹊巢”…… 在中山,至少13人被汇峯投资公司设置的“套路贷”套路给“套”住。他们中有的被追债者扇耳光,有的被堵门锁,有的被喷油漆,有的有家不敢回只能“到别的城市躲避”。 金融稳,经济稳。针对“套路贷”等金融乱象,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在判决该案后向中山市金融工作局发出司法建议书。该局随后作出复函,重拳整治“套路贷”等金融乱象,净化行业生态,维护金融稳定。 多名受害人被“套路贷”套住 2017年4月17日,中山市民黄女士通过朋友介绍到汇峯投资公司借钱3万元,当时这家公司一个名叫“大飞”的人去她家考察后同意放款,并拿出一份借款合同(金额58800元)、一份手写借据(金额58800元)等材料给她签名,之后她收到25650元。 “我按时还了三期,因我手头有点钱就和‘大飞’商量一次性还本金30000元,但‘大飞’不同意,一定要我还58800元。之后我就停止还款,‘大飞’就打电话对我恐吓说‘不还款后果会很严重,违约一天收900元’等。之后他们多次到我家催收,在我家房门上贴字条,还打电话来恐吓和辱骂‘不还钱我就天天来搞你,你小孩在什么地方读书我都知道’。”黄女士回忆。 噩梦才开始。黄女士说,有时,这家公司派人到她家一晚敲门七八次;有时,她回家发现门锁被塞了,“其中一次我在楼下邻居家聊天,他们塞我的门锁,当时我的孩子(9岁)还在房内,我开不了门很担心,就报警。消防队过来帮我撬锁开门。后来我查看监控视频,发现是对方有人用502胶水涂在牙签上塞进我房门的锁眼。” 经历这些,黄女士有家也不敢回了,2017年7月她搬走了。但没想到,对方把她家门锁撬开换了锁,公司“老大”等人直接搬到她家里住了起来。 在中山,郑先生拟向这家公司借38000元,却要签74480元的合同。对此,这家公司有一套说辞:“只要按时还,就按照38000元本金和利息还款就行,如果逾期就需每日还2960元的违约金。”但实际上,纵然像黄女士那样想提前还完本金,对方却是不同意的,仍要求按虚高的合同金额还款。 黄先生在这家公司借款后,还款出现逾期,催收人员恶狠狠地说:“如果今晚不想办法筹钱还款就搞死你”,他还被带至一家酒店,对方以打耳光、限制人身自由方式索要债务,最终他“连工作也不要了,亲戚也不敢联系,到别的城市躲避”。 另一位借款人还款出现了逾期,催收人员在电话和微信中说:“不还钱,就等着收尸。” 2020年9月10日,中山第二法院对这宗“套路贷”金融犯罪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等罪名,判处该恶势力团伙成员一年四个月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负责公司全面工作”的被告人钟文锋犯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用司法建议书解开“套路贷”中的套路 如今,距离一审宣判已过去四个多月,但一审审判长——中山第二法院法官钟春连对这宗“套路贷”案中的套路仍记忆犹新。 “在审理中,我们查明,从2017年3月起,被告人钟文锋等10多人纠集在一起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在中山及周边的珠海、江门、惠州等地多次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他们以未经工商登记的‘汇峯投资’借贷公司为名义,以无需抵押、快速放款为诱饵,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款合同等相关协议,然后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虚假银行流水’‘要求被害人持练功券(出纳点钞专用纸,非真钞)拍照’制造虚假债权凭证及依据,继而通过‘软暴力催收’‘虚假诉讼’等方式诈骗被害人财物。” “被害人遍及广东多个地市,法院认定的被害人有13名,涉及金额40多万元。”钟春连说,审判中,第一被告人钟文锋给她留下了深刻印象—— 钟文锋是广东梅州人,2012年因犯非法经营罪被法院判刑八年,2016年11月刑满释放。“他在法庭上回答法官提问的思路非常清晰——知道哪些他该说,哪些他不该说。他对所有的犯罪事实都予以否认,而且回答得振振有词,风头甚至盖过了他的律师。”尽管如此,这些辩解依然掩盖不了其犯罪的本质。 在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前,钟春连通过审判该案看出了其中的“套路贷”金融乱象,于2020年9月16日以法院名义向中山市金融工作局发出了司法建议书。 在司法建议书中,法院建议加强行业监管,整治金融乱象,“重点对金融领域各种‘套路贷’‘校园贷’‘美容贷’‘购车贷’‘消费分期’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对一些违法、违规的融资机构及从业人员依法查处,从严惩处,及时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全面提升中山融资环境。” 司法建议书还建议加强部门合作,“对‘套路贷’等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加强黑恶线索摸排,同时配合公检法等部门予以坚决打击。对涉及‘套路贷’‘暴力催收’及民间借贷污点人员强化教育引导,对涉及提起虚假诉讼的情况,及时通报法院审判管理部门,避免借助虚假诉讼违法获利,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此外,司法建议书还建议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引导群众理性融资、合法融资。 促进行业源头清理业内人士拍手称快 司法建议书发出后不久,中山市金融工作局作出了复函。 “我们收到法院的司法建议书后,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题研讨会,明确了领导责任,要求承办科室的承办人要限期办理,明确采取或将采取哪些措施落实司法建议。”中山市金融工作局监管科科长张韶欣在该局接受采访时说。 中山市金融工作局在复函中表示,该局“全面排查、强化打击,加强部门联动合作,大力推进金融放贷领域整治工作”,印发《中山市金融放贷领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推进;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对“套路贷”等违法行为再摸底再排查,早发现早处置。同时,该局加强部门联动合作,组织全市各镇区、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中山银保监分局等有关单位加强对“套路贷”“校园贷”“首付贷”“地下钱庄”“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加大对非法集资、非法金融活动、互联网金融等各项风险排查力度。此外,该局利用广东省金融风险防控平台、举报热线,收集群众投诉情况,畅通举报渠道,强化深挖根治。 复函还称,该局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公交车身、的士LED屏和派发光碟等,在全市持续广泛开展宣传,警示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金融活动。 “截至2020年年底,全市共出动整治力量6642人次,排查整治突出风险问题6个,有效落实‘行业清源’。”张韶欣认为,“法院的司法建议将司法办案与社会综合治理有机衔接,对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整体提升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作为一名法官,除了公平公正地审理好每个案件外,我们还要担起社会责任,超越个案,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充分发挥司法建议促进社会治理的作用。”钟春连表示,司法建议书发出后,法院收到的类似案件明显减少。 对于司法建议的效果,中山市恒源典当有限公司总经理伍晓君充分肯定了其对该行业所产生的积极影响。她说:这份司法建议促进了金融管理部门加大力度清除非法市场主体,一些非法的行业主体或主动或被动退出了市场,一些行业非法行为或收缩或收敛。“司法建议对整个行业正名很有作用,合法的企业更愿意守法,我们这些正规机构更多地被群众认识、相信了。” (文章来源:金羊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