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RSS    今天是:  发布信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财经新闻

让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更加规范和透明

时间:2021-04-17 09:10:21  来源:闽商界  作者:青鸾传媒  点击: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草案)》,为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创业创新、维护市场秩序提供法治保障。

  在一系列“放管服”改革措施以及政府职能转变的共同作用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不仅程序越来越简化,而且对市场主体的服务水平也越来越高,有力地推动了企业创新和居民创业,促进了经济的平稳有序发展。毫无疑问,“放管服”改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已经充分体现。其中,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改革是十分重要,也是各种矛盾最为集中,需要破除和解决的难题最多的一个方面。这意味着,在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上,既要按照“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减少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也要防止可能出现的提供虚假信息、恶意欺诈、逃废债务、偷逃税收等方面的问题,真正做到快而不乱、宽而不废。

  从条例的内容来看,主要从提升登记便利度、精简申请材料和登记环节、推动解决“注销难”、设立歇业制度、明确诚信和监管要求、明确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等6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不难看出,这些问题都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需要把握好的重点、难点。既有对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的要求,也有对市场主体明确的责任,既强调了便捷快速,也明确了规范有序,既创造了宽松积极的环境,也提出了监管的要求与责任。也就是说,真正做到放管结合、有序推进。

  比如,从对登记管理环节来看,亮点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推动解决“注销难”。 “注销难”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市场主体无法提供债务已经清偿,没有拖欠员工工资、社保费用、应缴税款等有效证明的情况下,登记管理机关无法给予其注销。继而在市场主体注销过程中,会出现需要多次跑腿、甚至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自然需要政府在信息共享方面,给登记管理机关提供更大的支持。

  二是为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设立歇业制度。条例规定,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并向登记机关备案,歇业最长不得超过3年。显然,这是在应对疫情影响过程中总结出来的一条经验。允许市场主体歇业的前提是,只能受客观因素影响,这样既能合理降低企业的维持成本,又能避免轻易开歇业的口子,造成市场秩序的混乱。

  对于市场主体,条例也做出了明确规定,没有给市场主体留下“自由散漫”的空间。一方面,对市场主体实行实名登记,要求市场主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和登记相关信息,否则就要撤销其市场主体登记,直接责任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登记。另一方面,强调了监管责任,要求登记机关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登记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来顶一下
近回首页
返回首页
评论回复 共有 条评论>>查看
我也说两句(审核以后才能显示)
表情图: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确定发表
推荐资讯
台湾青年亲历大陆“民主协商实践”分享记
福州首票国际班列多式联运货物在马尾入境
今年1至7月厦门市外贸进出口金额同比增长5.9%
两岸青年“以舞会友”促街舞融合发展
(台海观澜)“海青节”折射两岸青年交流两组热词
福州再推5000个实习就业岗位助台青“登陆”发展
福州市仓山区闽剧协会揭牌 致力推进闽剧振兴
“通量―大气―遥感观测平台”:全球首个双塔通量观测平台在福建上杭揭牌运行
福建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于八月中旬在榕召开
“2023中国―东盟周”在福州开幕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