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女子“5年4次起诉离婚遭驳回”再起波澜 法院判离后男方上诉 5月28日,,2015年12月,宁顺花与陈定华经人介绍确定恋爱关系,2016年6月结婚。但她婚后发现对方迷恋赌博,多次规劝无效并发生冲突,还有家暴情形,遂于2016年11月离家外出与之分居,并于2016年12月2日向衡阳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但4次提出离婚诉讼的她,都被法院以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为由驳回。宁顺花本人及家属均曾被陈定华殴打或威胁,以致陈定华多次被公安机关拘留。为此,宁顺花也曾多次申请人身保护令。今年3月,宁顺花第五次提起了离婚诉讼。 4月30日,衡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原告宁顺花诉被告陈定华离婚纠纷一案。法院经审理后,当庭宣判,准予宁顺花与陈定华离婚。 衡阳县法院称,本案中,原告先后多次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离婚态度坚决。被告虽不愿离婚,频频寻求和好机会,但夫妻关系并未得到改善,甚至还与原告及原告亲属发生肢体冲突,进一步加剧了矛盾,双方和好已无可能。原告自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与被告分居生活已超过一年,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五款“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宁顺花说,对这个上诉状感到很意外,她认为对方信口雌黄。 (文章来源:大众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