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开发、销售“股票推荐软件”,证监会对证券之星某关联公司处以重罚,没收其违法所得2413.6万元,并处罚款4827.2万元。
据中国证监会公告显示,上海驭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驭友)存在两项违法事实。 一是开发、销售“股票推荐软件”,二是向陈某健委托股票推荐软件销售业务。 但后者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事实上,市场上广为人知的“证券之星”的运营主体是上海美宁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券之星),而上海裕友则由上海证券之星综合研究有限公司更名而来。 ,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来吧。 但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裕友、证星的实际控制人为王晓明。
据官网介绍,证券之星成立于1996年,是中国互联网发展初期提供金融信息的专业网站之一。 公司为投资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涵盖股票、基金、期货、黄金等投资领域。 。 2016年4月,证星股权发生变更,久易资本接手并控股。 王晓明为九一资本原股东,曾持股16.25%。
具体来说,上海裕友开发、销售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的软件产品和工具(以Alpha系列、Tips系列以及以其为基础或补充的其他软件和产品)。 上述产品可以提供与特定证券相关的信息。 根据中国证监会《“股票推荐软件”暂行规定》,投资产品的投资分析意见和交易时机建议可以定义为“股票推荐软件”。
2016年11月15日,证券之星与陈某健签署合作协议,委托陈某健负责上海裕友浙江分公司(后经双方协商变更为上海裕友古带路分公司)的设立和运营。
上海悠悠古呆路营业点于2017年4月17日成立,2017年9月30日注销,后变更为古呆路营业点(以下,注销前后的分支机构统称为古呆路营业点),但相关业务为目前仍正常运行,未受影响。 古黛露营业点实际由陈某健控制,独立于上海悠游,并非上海悠游的分支机构。
谷黛露业务点的核心业务是“股票推荐软件”的销售,其他业务主要围绕销售展开。 顾黛露的营业点以上海御友名义经营,通过在网站上投放广告吸引顾客并在微信上向顾客推荐产品的方式销售“股票推荐软件”。 上海悠友在古带路营业点进行合规检查并提供培训。 古黛露营业点销售人员在营销过程中存在夸大、虚假、误导性宣传、暗示保证利润等行为。
顾黛露营业部将“股票推荐软件”的交易客户报告给上海悠友,上海悠友核对确定购买该产品的交易客户信息。 销售款项由客户汇至上海裕友指定账户。 销售收入将按照陈某健与上海悠友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上海悠友在扣除押金以及代陈某健支付的租金、工资、广告、促销等运营费用后返还至陈某健指定账户。 古带路营业点的所有经营费用均由陈某健本人承担。
经查,2017年4月至2018年7月,上海悠友委托陈某健代理销售“股票推荐软件”,销售收入2595万元。 扣除相关税费后,违法所得2414万元。 中国证监会责令上海悠游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414万元,并处罚款48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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