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广东珠海市在建兴业快线(南段)工程石景山隧道发生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4人死亡。7月23日,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对该起重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广东珠海石景山隧道透水事故现场。(资料图 来源/人民视觉)近日,广东省政府批复珠海市兴业快线(南段)一标段工程石景山隧道“7·15”重大透水事故调查
陈诉,认定该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
宁静责任事故。
事故原因
经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隧道下穿吉洪流库时遭遇富水花岗岩风化深槽,因工程步伐不妥导致右线隧道掌子面拱顶坍塌透水,涌入左线隧道致作业人员溺亡。
事故调查
陈诉指出了
有关企业和珠海市政府及相关部分存在的问题,主要
包罗:中铁二局三公司施工风险管控
步伐落实不力,未严格
根据设计和
宁静规范要求施工;中铁二局存在转包行为;珠海兴地公司未依法履行监理
单元宁静生产职责;珠海城建市政公司未按要求组织实施超前地质钻探,对代建项目现场
宁静检查组织不力;珠海工程勘察院勘察
陈诉未真实、准确反映地质情况,勘察布孔、钻探及岩芯
接纳率不符合规范;珠海吉祥爆破公司不具备
宁静生产许可条件,违法、违规实施爆破作业;福建卓智公司未
根据施工技术
尺度施工,未落实劳务分包
单元宁静生产工作职责;其它相关
单元包罗珠海市公路事务中心、珠海城建集团、珠海华昕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珠海正青公司、珠海华源爆破公司等均存在
宁静问题;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珠海市建设工程
宁静事务中心、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珠海市水务局、珠海市香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吉大派出所,以及珠海市和香洲区党委、政府在履行
宁静监管职责方面均存在一定问题。
12人被依法追究刑责
珠海市副市长等27人被问责
公安机关依法对12名涉嫌犯罪的有关责任人接纳了强制步伐,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
包罗:中铁二局三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梁杰,中铁二局三公司项目部经理刘广,中铁二局三公司项目部副经理杨进成,中铁二局三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钟奎,中铁二局三公司项目部
宁静总监陈小龙,珠海兴地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卢艾勇,珠海兴地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胡运彬,珠海兴地公司项目总监代表聂金伟,福建卓智公司法定代表人卢瑞美,福建卓智公司现场负责人王昌榕,珠海吉祥爆破公司项目技术负责人常根召,珠海华昕公司项目总监王开文。相关
部分依法对中铁二局、中铁二局三公司、珠海城建市政公司、珠海工程勘察院、珠海兴地公司、福建卓智公司、珠海吉祥爆破公司、珠海正青咨询公司、珠海华源爆破公司和16名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部门企业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对中铁二局等涉事企业人员和公职人员,
根据党组织关系和管理权限交由有关
单元按规定
处置惩罚。
纪检监察机关对事故属地党委政府、有关监管单元公职人员和国企人员共27人予以追责问责,具体如下:张宜生,珠海市副市长,给予政务警告处分。胡新天,珠海市副市长,给予诫勉
处置惩罚。杨柳青,香洲区委统战部部长、区政协党组副书记,给予诫勉
处置惩罚。顾胜杰,珠海市公路事务中心主任,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徐 伟,珠海市公路事务中心副主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张和平,珠海市公路事务中心工程管理一部部长,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
革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李夫振,珠海市公路事务中心工程管理一部副部长,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
革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彭 甦,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吕植启,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孙 飞,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
宁静科科长,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董海光,珠海市建设工程
宁静事务中心主任,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何伟涛,珠海市建设工程
宁静事务中心副主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石德强,珠海市建设工程
宁静事务中心监督三组组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钟闻远,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给予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彭建力,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给予政务警告处分。邓伟华,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
宁静室主任,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刘美生,珠海市水务局执法科科长,给予诫勉
处置惩罚。洪少满,香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局长,给予政务警告处分。杨文伟,香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副局长,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林增武,香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水务室主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
革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龙伏波,香洲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何育辉,香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吉
洪流库管理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钟日辉,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吉大派出所所长,给予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邓 闯,珠海城建集团总经理助理,珠海城建市政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李阳忠,珠海城建市政公司
宁静部部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胡媛峰,珠海城建市政公司工程一部总监、事故项目总经理,珠海市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给予开除公职处分。马 强,广东省地质局第一地质大队副大队长、事故项目勘察负责人,给予诫勉
处置惩罚。事故调查
陈诉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
步伐建议,强调各地党委政府和有关
部分特别是珠海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
凄惨教训,牢固树立
宁静发展理念,切实做好涉水地下工程
宁静管理,督促企业落实
宁静生产主体责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央视新闻
中国应急管理报 新媒体中心 编辑:张晓蒙、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