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二届福建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2019年12月11日政协第十二届福建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政协第十二届福建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
政协第十二届福建省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10日在福州召开,会期约5天。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听取和审议政协第十二届福建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讨论省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