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通过持续开展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强化水土保持工作,同安西源溪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安全、生态”的目标。 (记者 黄嵘 航拍器 摄) 工作人员深入厦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施工现场,开展水土保持措施专项检查。 (市水利局供图) 近日,《2018年福建省水土保持公报》出炉。公报的调查数据显示,2018年厦门水土流失率为5.50%,为全省最低。与2011年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结果相比,水土流失面积减幅约为50%,在全省各地市中遥遥领先。 水土流失治理“进则全胜,不进则退”。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强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管控措施,遏制新增水土流失,持之以恒抓好水土保持工作,努力构建与厦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 强化政策保障 推进水土保持生态修复 持续践行“生态兴则文明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等理念,厦门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不断强化水土保持政策保障,长期加强和推进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作。 今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在未来一个时期,厦门市要在逐步消灭水土流失的基础上,预防在前,注重有效遏制新增水土流失,更加注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人居环境,注重生态修复、提升生态效应,构建与厦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到2020年,使厦门市水土流失率持续保持下降趋势,达到全省领先水平,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根据《实施意见》要求,市区相关部门已经着力开展了饮用水源保护、生态林林分改造、功能区水土保持等重点工作,将汀溪水库等10个水源地以林分改造、小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开展统筹治理;此外,我市还合理划分水土保持功能重要区域和水土流失敏感脆弱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加强封山育林,坚决制止无序开发、毁林开发。今年,各区结合生态林林分改造等造林任务,已完成治理面积1.5万亩,提前超额完成了年度治理任务。 首页上一页12下一页末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