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水利厅公布通知,将四个县(市、区)认定为第二批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他们分别是三明市沙县、莆田市城厢区、南平市松溪县、宁德市寿宁县。 什么是节水型社会? 节水型社会是指水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包含三重相互联系的特征:(1)微观上资源利用的高效率;(2)中观上资源配置的高效益;(3)宏观上资源利用的可持续。 节水型社会的本质特征是建立以水权、水市场理论为基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导向作用,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不断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在2000年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文件中,首次提出“建立节水型社会”。 我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是:到2020年,初步建成与小康社相适应的节水型社会。节水制度和水资源配置工程体系基本完善;产业结构、布局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全社会形成自觉节水的风尚和合理的用水方式;在维系良好生态系统的基础上实现水资源的供需平衡,基本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零增长。 据介绍,第一批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县:福州市永泰县、泉州市永春县、龙岩市新罗区、漳州市龙海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