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厦门、泉州、南平通报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起来看—— 厦门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鹭江派出所第一警务队一级警长徐金昌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问题:2018年4月至2019年4月,徐金昌在担任鹭江派出所第一警务队主任科员、一级警长期间,先后多次收受鹭江派出所辖区内两名行业场所经营者通过微信转账赠送的礼金,共计1.85万元人民币。 处理:2019年8月,徐金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设备安装质监科主任科员吴大加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娱乐活动安排等问题。 问题:2018年6月11日和2018年9月26日晚,吴大加分别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请吃,并于饭后应邀到厦门某夜总会消费。 处理:2019年10月,吴大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厦门市市政工程中心使用工会经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9月,原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现更名为市市政工程中心)工会以奖励“职工素质提升网络空间培训”“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职工春节联欢活动费”“读书活动费”“防暑降温费”等名义,向职工违规发放各类津贴补贴,共计52.765万元。对此,时任副处长、总工程师兼工会主席赵国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时任工会副主席丘曙兰负有直接责任。 处理:2019年12月,赵国强、丘曙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追缴。 4、厦门特运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经理郑亚玲送礼问题。 问题:2011年至2014年春节,郑亚玲在担任厦门特运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副经理、经理期间,向时任厦门特运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某某(另案处理)赠送天虹购物卡,价值共计2万元。 处理:2019年11月,郑亚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泉州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泉州市清源山风景名胜区党工委原书记、管委会原主任(正处长级)黄环生违规接待等问题。 问题:2013年8月至2016年2月期间,黄环生多次违规使用高档酒水进行公务接待;2014年8月至2016年7月期间,黄环生多次违规使用公款接待商人、亲戚、朋友等非公务接待对象。此外,黄环生还涉及其他违纪行为。 处理:2019年8月,黄环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超标准、超范围接待费用已全部退回。 2.泉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原大队长高峰凯违规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等问题。 问题:2017年至2019年6月,高峰凯违规借用辖区内管理服务对象的轿车,在对方明确要求其退还车辆,且不再为车辆办理年检和保险事宜的情况下,高峰凯仍占用该车辆。此外,高峰凯还涉及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处理:2019年9月,高峰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占用轿车已归还。 南平 邵武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友生违规收受礼品、购物卡等问题。2019年1月,李友生多次违规收受多名私营企业主以拜年等名义赠送的高档酒水、购物卡等,价值共计8330元。2019年10月,李友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光泽县崇仁中心小学原校长周金寿借机公款旅游问题。2019年7月,周金寿通过旅行社组织该校多名党员前往龙岩市开展红色教育,在参观“古田会议遗址”“闽西历史博物馆”期间,借机前往永定土楼景区公款旅游。2019年12月,周金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浦城县水北街镇副镇长刘明忠、欧文武等人违规接受宴请及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2018年6月,刘明忠、欧文武及水北街镇招标办主任何浦梁、镇水利工作站站长蔡祎强等4人违规接受招标代理人的宴请及高消费娱乐活动,费用共计2600元。2019年9月,刘明忠、欧文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何浦梁、蔡祎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