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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款“嗅探”掏空银行卡 两男子实施诈骗被起诉

时间:2020-01-08 11:23:11  来源:闽商界  作者:佚名  点击:

  一觉醒来,发现手机接收到大量发送验证码的短信,银行卡里的钱款莫名其妙就被盗刷一空。近日,两名被告人因使用“嗅探”设备从事信用卡诈骗,被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去年10月,被告人陈某通过网络购买名为“嗅探”的短信采集设备,架设在位于湖里区圆山北里的暂住处。在夜深人静时,随机拦截、采集一定范围内的手机用户收到的短信。陈某经过筛选,先将一些包含有手机号码的短信内容提供给网络上的买家,这些买家会使用这些手机号登录受害人的支付宝、京东购物等平台。陈某再将窃取到的受害人验证码等信息提供给买家,方便买家修改支付密码。最后,网络买家利用购物消费的方式,刷走受害人银行卡里的钱。截至2019年3月,陈某采用这种方式,伙同他人骗取多名受害人共计95800多元,陈某提成15000元。

  之后,陈某又将“嗅探”设备架设到朋友郭某的家中。郭某明知陈某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还为他提供场所,与他一起诈骗他人钱款共计近7万元,陈某支付给郭某2000元的分成。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这种“短信嗅探”是近两年出现的新型伪基站犯罪手段,通过一些特殊设备可以采集附近手机号码和机主信息,实现不接触目标手机,而获得目标手机所接收到的验证短信,它一般只针对2G网络的设计缺陷。“嗅探”设备只能获取范围500米内发给手机用户的短信,且不能拦截短信,所以作案人员通常选择在深夜被害人熟睡时作案,此时受害人不会察觉手机收到一连串短信。

  公诉机关经审查后认为,两名被告人伙同他人,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使用互联网和通讯终端,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 叶晓菲 通讯员 廖榆良 张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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