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针减肥中毒住院 女子怒告美容院,一审获赔10万元 海西晨报讯(记者 白斌斌 通讯员 湖法宣)“不用开刀,不用手术,打一针就能变瘦变美……”看到这样的医美广告,杨女士心动了。为了让自己变得更瘦更美,她到一家熟悉的美容院打了减脂用的美容针———肉毒素,原本期待能瘦下来,可不承想出现了身体不适,而且不断恶化。 杨女士将美容院告上法庭。近日,厦门湖里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了这起健康权纠纷案。 打完肉毒素却中毒了 杨女士与李某是老相识,杨女士常到李某开设的美容院美容。2018年10月12日,在李某游说下,杨女士在其美容院注射了减脂用的美容针(肉毒素),并支付费用1800元。 本以为一针打下去自己就会变美,可谁知三天后,杨女士出现了头晕、乏力、胸闷等症状。当她就此向李某询问时,李某却称,这是正常反应,一周内便会痊愈。然而,杨女士的情况非但没有好转,反而更加严重,之后不得不住院治疗,后被确诊为肉毒素中毒。 之后,她的病情进一步加剧,被转入加重病房。出院后,杨女士仍然时常感到右上肢上抬困难,且伴有言语嘶哑的症状。 法院一审判赔10万多元 让杨女士心寒的是,她后来得知,李某为她注射的肉毒素剂量,远远超出人体能承受的标准。事后,她多次与李某商讨赔偿事宜,但对方都置之不理。 同年11月14日,湖里区相关主管部门对李某上述非医师行医行为做出行政处罚,没收其违法所得1800元,罚款30000元,同时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 2019年1月7日,杨女士报警称,她打美容针后肉毒素中毒。因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杨女士一怒之下将李某告上法庭。 近日,湖里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期间,李某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了此案。 湖里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擅自给杨女士注射肉毒素,造成了杨女士肉毒素中毒,侵犯了杨女士的健康权,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终,湖里法院一审判处李某依法赔偿杨女士各项费用合计人民币10538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