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同安一村民非法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被刑拘 【提醒】 由于降水持续偏少,各处林下植被处于干燥易燃的状态 湖里区护林员在仙岳山巡山。厦门日报记者吴海奎摄 思明区开展森林防火演练。思明区森林防火办供图 漫画/厦门日报记者黄嵘 护林员上仙岳山后,用消防水喷湿路边植被。厦门日报记者吴海奎摄 仙岳山护林员在检查林区内的灭火设备。厦门日报记者吴海奎摄 马尾松掉落的松针极易燃烧。厦门日报记者吴海奎摄 护林员正在检查防火灭火设备。厦门日报记者吴海奎摄 厦门网讯(文/厦门日报记者 吴海奎 通讯员 薛榕)近日,记者从市森林公安局了解到,12月4日发生在同安新民镇的森林火灾案已经告破,经森林公安机关初步查明:当地村民在野外进行农事活动时,无视森林火险预警,非法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市森林公安局提醒广大群众,切勿以身试法,一旦引发森林火灾,无论是否是主观故意,都要受到法律制裁,严重的还要负刑事责任。 据了解,12月4日13时25分,同安区新民镇南山村附近山林发生森林火灾,市、区两级政府及森林防火指挥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专业队伍实施扑救,经过11小时的奋力作战,12月5日清晨7时许明火被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12月20日,我市迎来了一场久违的冬雨,全市普降小到中雨,有效缓解了旱情,也让林地变得湿润。但由于今年9月以来我市降雨量比往年偏少,不少林下植被已经枯死,一旦天气转晴两三天后,这些植被又将变得干燥易燃,森林火险等级仍然较高。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醒,森林防火期内,各级各职能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继续强化火灾防控措施,努力确保森林防火安全。广大市民群众也要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不在野外用火,共同守护森林这一绿色生态屏障。 首页上一页123下一页末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