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下月起,福建这两地的生活将有大变化!快来看看~ 下月起,龙岩城生活垃圾处理费这样收! 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网络通信费……这些费用你一定再熟悉不过甚至有人今天刚刚交过但生活垃圾处理费你交过吗?是怎么缴交呢? 今天,记者要告诉你,从下个月起,生活垃圾处理费也将成为你生活中的必缴费用之一,且将随自来水费一起征收。日前,《龙岩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规定(修订)》经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三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内容主要是将生活垃圾处理费委托供水企业代收代缴纳入条款,并增加了不缴交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处罚条例。 ▲城区垃圾中转站一角 这两个重要改变,事关中心城区几十万的常住人口。具体怎么缴?有什么注意事项?来看闽西日报记者的采访报道: 和水费一起每月缴交 根据《龙岩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规定(修订)》,自明年1月1日起,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将改为城市供水企业按月代征代缴,无法依托供水企业代缴的,继续由市环卫处工作人员按标准征收。《规定》明确,对于一户一表用户,市区范围内常住居民的收费标准为9元/月·户,其中单人户和暂住人口经有关部门或所在居委会确认的,按3元/月·人收取;当月用水≤2吨的,则该户当月不收取垃圾处理费。 ▲环卫工人在处理生活垃圾 对于多户一表用户,由龙岩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核定户数后,按照征收标准征收。对于一户多表用户,参照一户一表收费标准按实际情况进行征收。特别需要注意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和自来水费是一并收取的,不可以单独缴纳。市环卫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生活垃圾处理费随水费缴纳,可以从根本上改变我市城区多个单位上门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导致市民不了解内情的现状。无论是对城市垃圾处理费管理部门、物业公司,还是对广大城市居民而言,征收方式的改革都更方便快捷。 收费标准没改 刚说到,常住居民户的标准是9元/月·户,这个收费标准和2003年的一样。 除了居民户,市区范围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按员工人数缴纳3元/月·人,由所在单位支出。 其他农贸市场、商店、酒店、固定摊点等按照不同类别、营业面积等计收,费用从15-500元/月不等。 对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以及残疾人、孤寡老人等确属于民政救济、低保对象实行收费减免政策,经有关部门或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出具证明后可向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减免手续。 ▲收费标准 生活垃圾处理费和物业费不冲突 特别提醒的是,很多人分不清楚小区物业中的垃圾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怀疑是重复收费,实际上两者费用并不一样。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将生活垃圾从垃圾中转站运往垃圾处置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所产生的运输和处置费用。物业费中的垃圾费是对小区内部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所收取的费用,属于物业服务费的组成部分。所以,不属于重复收取费用。 ▲城区现有1000多名环卫工人保持环境整洁 另外,按照规定,居民个人已经缴纳了生活垃圾处理费,但其在单位、店铺还要再次缴纳。不少市民对此有疑问:这样的规定是否属于重复收费?对此,市环卫处相关负责人解释:针对居住小区收取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是对居民生活产生的垃圾处理所收取的费用,对单位(店铺)收取的垃圾处理费,是单位(店铺)工作或营业产生的垃圾处理所收取的费用,这也不是重复收费。所以,如果市民既在城市居住,又在市区单位工作或开设有店铺,就要既缴纳住宅小区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又缴纳单位、店铺产生的垃圾处理所需费用。 ▲每年的果皮箱清洁也花费不小 不交垃圾处理费要处罚 垃圾处理,谁产生,谁付费。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人人有责。我市从2003年开始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并委托工作人员上门征收,但因没有强制手段,每年的征收率仅约3成。对此,本次修订规定明确了:未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市城市管理局依据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予以处罚:对单位可处以应缴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缴生活垃圾处理费3倍以下且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 1月1日起,平潭开始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平潭近日出台了《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还在“吃瓜”的平潭居民们,接下来,准备好接受来自灵魂的拷问了吗~ 那么,如何成为“拎得清”的平潭人呢?? 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可回收物:包含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废织物、 废弃家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再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易腐垃圾:包含废弃的食材、剩菜剩饭、蔬菜瓜果、肉类、水产品等易腐性的生活废弃物。 有害垃圾:包含废电池、灯管,废药品、温度计、血压计,废油漆、杀虫剂等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有害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如何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里“分色”呢? 请记住:蓝色:可回收垃圾;绿色:易腐垃圾;红色:有害垃圾;橘黄色:其他垃圾。 大家get到了吗?如果不想执行呢?对不起,那你可能要面临以下罚款啦! 按《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对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收集点的收集容器内,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除此之外,还有多种条例规定。 垃圾分类是保护环境,减少资源浪费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小伙伴们,赶快行动起来,争做一名合格、文明福建人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