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曝光!福建一批知名酒楼被查!富力威斯汀酒店、闽鲜汇酒楼等上黑榜!到底发生什么事?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2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12月19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2019年第2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此次公布的普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30大类食品,共抽检779批次,其中合格758批次,不合格21批次,不合格率为2.70%。 福州郝太爷小吃店的油条被检出铝的残留量不合格!长期食用或对人体生长发育产生影响! 福州市台江区郝太爷小吃店销售的自制油条(生产日期:2019/7/11),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合格。 含铝食品添加剂可用作固化剂、膨松剂、稳定剂、抗结剂和染色料等,很多国家如美国、欧盟成员国、澳洲、新西兰、日本和我国等都允许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生长发育产生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稳定剂可应用于油炸面制品,其添加量“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而终产品中的铝残留限量不得超过100mg/kg。 福州市台江区善锦餐饮店销售的嫩豆腐(非即食,生产日期2019/7/3)、台江区福享洲餐饮店销售的嫩豆腐(生产日期:2019/7/9),均是铅(以Pb计)项目不合格。 铅是一种慢性积累性毒物,进入人体后,少部分会随着身体代谢排出体外,大部分会在体内沉积,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新鲜蔬菜、豆类制品(豆浆除外)中铅的最大限量值分别为0.1mg/kg、0.5mg/kg。 福州富力威斯汀酒店的上海青被检出啶虫脒项目不合格!长期食用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 福州万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富力威斯汀酒店销售的上海青(批号:2019/6/26),啶虫脒项目不合格; 啶虫脒是一种具有触杀、渗透和传导作用的吡啶类杀虫剂。若长期大量食用啶虫脒超标的蔬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普通白菜、大白菜中啶虫脒的最大限量均为1mg/kg。 台江区腾家湾餐饮店销售的牛瘦肉(批号:2019/6/26),克伦特罗(以盐酸克伦特罗计)项目不合格,按规定不得检出; 盐酸克伦特罗又称“瘦肉精”,是一种平喘药。该药物既不是兽药,也不是饲料添加剂,而是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若长期食用含有克伦特罗的动物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在中国境内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盐酸克伦特罗。原卫生部整顿办函〔2010〕50号文件中将克伦特罗列为非食用物质,在畜肉中应不得检出。 福州渔傅餐饮有限公司销售的活菜鲟(批号:2019/6/26),镉(以Cd计)项目不合格; 福州市长乐区闽鲜汇酒楼销售的黄瓜鱼(批号:2019/10/22)、长乐区吴航余瑞烤鱼店销售的黑鱼(批号2019/10/22),均是氧氟沙星项目不合格,按规定不得检出。 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然而,氧氟沙星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可能对畜禽及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危害。《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台江区阿勇鲜肉店销售的土鸡(批号:2019/6/27),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合格,按规定不得检出; 五氯酚酸钠属于有机氯农药,是氯代烃类杀虫剂和杀真菌剂。五氯酚酸钠能抑制生物代谢过程中氧化磷酸化作用, 若长期食用含有五氯酚酸钠的动物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五氯酚酸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长乐区首占谢珠英肉摊销售的猪肉(批号:2019/10/22),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磺胺类(总量)等2个项目不合格。 磺胺类药物是一类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的人工合成的抗菌药。若长期大量食用磺胺类药物超标的动物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磺胺类(总量)在所有动物食品的肌肉及脂肪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在牛、禽和其他动物的肌肉及脂肪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 台江区阿金蔬菜摊销售的小白菜(批号:2019/7/8)、台江区黄自益蔬菜摊销售的上海青,均是啶虫脒项目不合格。 台江区阿金蔬菜摊销售的生姜(批号:2019/7/8),铅(以Pb计)、镉(以Cd计)等2个项目不合格; 还有这些水产品不合格,大家千万要小心! 福州市台江区志红水产品店销售的白鲫鱼(批号:2019/6/30),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项目不合格,按规定不得检出; 孔雀石绿别名碱性绿、盐基块绿、孔雀绿,是一种三苯甲烷结构的染料,因其外观颜色呈孔雀绿而得名。自被证实具有抗菌杀虫等药效以来,许多国家曾广泛将其用作驱虫剂、杀菌剂和防腐剂,以杀灭水产动物体外的寄生虫、原生动物和鱼卵中的霉菌等。孔雀石绿可在鱼体内长时间残留,通过食物链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我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和我国《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通知》均明确规定所有食品动物禁止使用孔雀石绿。 台江区陈陈乃阳水产品店销售的小兰花母蟹(批号:2019/7/3),台江区陈祥基水产品摊销售的菜鲟(批号:2019/6/25),台江区张瑞文水产品销售的兰花母蟹(批号:2019/6/25)、兰花公蟹(批号:2019/6/25)等4批次食品均是镉(以Cd计)项目不合格; 镉是常见的重金属污染物之一,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一定程度受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甲壳类水产动物中镉的最大限量为0.5mg/kg;块根和块茎蔬菜中镉的最大限量为0.1mg/kg。 福州六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高新区明德路分公司销售的草鹂鱼(批号:2019/10/15黑鱼),氧氟沙星项目不合格,按规定不得检出; 福州六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高新区明德路分公司销售的大黄鱼(批号:2019/10/15),氧氟沙星、磺胺类(总量)等2个项目不合格; 福清市音西叶雅平鲜水产品店销售的大黄鱼(批号:2019/10/22),氧氟沙星项目不合格,按规定不得检出。 希望这些上榜的酒家都能早日整改,让大家都能吃到安全又有保障的食品。为了大家的健康,发现不合格食品!请举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食品安全关系着每个人的健康!扩散起来!曝光这些不合格食物! 别让身边人吃到了! (来源:东南网、福州市市场监管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