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2月20日讯(福州日报见习记者 汪培清)昨日上午,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省卫健委发布《福建省“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方案从夯实医疗健康信息化平台基础、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等8个方面出台了26条政策“干货”,并提出要争取在2022年建立健全省域“互联网+医疗健康”协同应用服务体系。 2019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批准包括我省在内的10个省(市、自治区)为“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示范省。为进一步推动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提出推进实施省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2022年,80%的市级平台达到互联互通成熟度测评四级水平;全省实现县域分级诊疗、远程医疗服务和医联体内双向转诊全覆盖;“多码融合”应用能在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和县级综合医院覆盖使用。 为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文件明确从“互联网+医疗服务”、“互联网+公共卫生”、“互联网+全民健康”综合监管、“互联网+医疗健康”安全保障体系四个方面建设。在2022年,全省逐步建成规则统一、规范共享的“号源池”;全省实现三级医疗机构号源统一管理;全省建立统一的医疗机构综合监管机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普遍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同时,依托政务云平台,在2022年形成全省联网、全面对接、层级监管、多方联动的综合管理“一张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