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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公示!福建首批!这20家企业上榜

时间:2020-01-08 11:33:07  来源:闽商界  作者:佚名  点击:

  明起公示!福建首批这20家企业上榜!来看详情——

明起公示!福建首批!这20家企业上榜

  日前,福建省发改委网站公示福建首批产教融合型培育企业

  根据省发改委、教育厅、人社厅印发的《关于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工作的通知》(闽发改社会〔2019〕637号),现将拟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储备库的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9年12月18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以书面形式向我们反映,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逾期及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如无异议,将企业入库开展建设培育工作。

  联系人:李文龙,0591-87063197,87063192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2月17日

  具体名单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新奇特车业服务有限公司

  福建中锐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兴航机械铸造有限公司

  福建金创利信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金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厦门大拇哥动漫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富民云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大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伟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紫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聿华工程设计(厦门)有限公司

  利郎(中国)有限公司

  飞毛腿(福建)电子有限公司

  福建国锐中科光电有限公司

  福建盼盼食品有限公司

  福建建利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每三年进行资格复核

  经过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储备库,企业应在入库后3个月内制订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规划,并以发布之日起正式计算建设培育期。

  企业需经过至少1年的建设培育期后,达到国家认证标准的可申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认证企业实施产教融合工作年报制度,报省发改委、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并向全社会公示。

  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每3年由省发改委、教育厅、人社厅对其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的继续确认其产教融合型企业资格,不合格的不再保留产教融合型企业资格。

  将有这些支持管理措施

  (一)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储备库的建设培育企业,各地、各部门要落实国家支持企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的各项优惠政策,在项目审批、购买服务、金融支持、用地政策等方面对建设培育企业给予便利的支持。

  (二)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激励政策与企业投资兴办职业教育、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接纳教师岗位实践、开展校企深度合作、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工作相挂钩。

  (三)进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取消其资格,且5年内不得再行申报。

  1、在申请认证、年度报告或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故意提供虚假不实信息的。

  2、在资格期间内发生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

  3、侵犯学生人身权利或其他合法权利的。

  4、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来源:福建省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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