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省生态环境厅通报11月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排名,9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为2.88~4.07,首要污染物为臭氧。空气质量从相对较好开始排名,依次为莆田、宁德、南平、福州、厦门、泉州、龙岩、三明、漳州。 11月,全省58个县级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为2.11~4.11,首要污染物为臭氧。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9.8%,同比升高5.2个百分点。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10个县级城市(第1名至第10名)分别是福鼎、将乐、泰宁、寿宁、屏南、周宁、永春、罗源、华安、仙游。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10个县级城市(倒数第1名至第10名)分别是永安、龙海、长泰、平和、建阳、建瓯和光泽(倒数并列第6名)、闽清、邵武、上杭。(记者 潘园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