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将逐步实现医疗废物转运、处置信息化管理。2020年底前,全市医疗废物运输和集中处置单位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分阶段纳入省固废平台监管,2021年底前,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以上医疗机构纳入省固废平台监管。 近日,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出台《漳州市医疗废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市联合开展医疗废物排查整治工作,集中解决医疗废物监管领域突出问题,并推动实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改造和扩建工程,提升处置能力。 根据方案,此次整治工作排查范围为各地各类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产生、收集、暂存各个环节,医疗废物运输、处置单位对医疗废物转接、运输、处置各个环节。 对拒不整改问题以及非法倒卖外流医疗废物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予以立案查处。(海峡导报记者 林晓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