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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贫困群众先诊疗后付费 攒健康福奔小康路

时间:2020-01-17 20:16:30  来源:闽商界  作者:佚名  点击:

  “如果没有这个好政策,我这次光住院押金就要交大概5000元。我一个贫困户哪里交得起?”近日,家住寿宁县鳌阳镇友谊巷的叶秀英一边逗小孙子一边和记者唠起家常。她因为脑部疾病,前些天到寿宁县中医院住院5天,总共花费4500元。不必交住院押金,出院时结算,医保范围内自己只付了180元。“我现在又可以到公园走一走,帮着带带小孩、做点家务了。”她笑呵呵地说。

  寿宁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雷丽玲介绍,为解决贫困群众看病难的问题,该县从2017年12月开始,在全省率先试点贫困群众先诊疗后付费,2018年5月起在全县推广。办法是:由政府向全县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和五保户、计生特殊家庭的信息,并及时更新,医疗机构将相关信息录入医疗管理系统。当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到医院办理住院手续时,医院通过医疗管理系统核实患者身份,双方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患者无需缴纳住院押金即可住院治疗。患者出院时结算,只要结清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即可。

  据统计,2018年寿宁全县1850人次享受了先诊疗后付费的红利,免除818万多元的住院押金;去年1—11月,为3007人次免除1192万元的住院押金。

  寿宁县扶贫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全县1200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的有3674人,占比30.61%。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寿宁坚持把健康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一个主攻方向,2017年专门推出《寿宁县健康扶贫实施方案》,扩大贫困户基本医疗报销范围,提高医疗报销比例。例如,在已有运动疗法等9项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的基础上,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范围。2018年,该县又出台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扶贫补助政策,拿出380万元专项财政资金,确保贫困户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时,个人自费部分不超过总费用的4%。

  (记者 黄琳斌 通讯员 吴通华 实习生 陈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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