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缮前的苏廷玉故居 修缮后的苏廷玉故居 坐落于福建泉州市鲤城区通政巷4号的苏廷玉故居,以五进五开间、燕尾脊结构官厅为主体,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是一座具有百年历史的清代总督府邸,也是泉州市目前面积最大、保存较为完整的官邸。 2018年10月8日,一直居住在菲律宾的苏廷玉故居现产权人——来到福建省泉州市鲤城法院,起诉泉州某文化公司,要求其立即搬出故居,将房屋交还,并赔偿房屋占用期间的租金。这场诉讼,使得围绕这座百年总督府产生的产权、使用权归属等问题进入人们的视线。昨日,从鲤城法院传来好消息,法院调解产权人与文化公司重签合同,保护古建与产权人权益实现了“双赢”。 故居曾经几易其“主” 苏廷玉(1783—1852年),字韫山,泉州府同安(今属厦门翔安区)人。嘉庆十九年(1814年)登进士第,钦点翰林庶吉士,曾任四川省按察使署布政使、总督加兵部侍郎衔等职。苏廷玉卸任回到泉州居住后,捐修泉州考亭、文昌庙、尊经阁,撰书(写)《觉世真经》、《泉州府学明伦堂立匾记》等,弘扬先哲,激励后学。 沧海桑田,其故居也经历了从辉煌到衰败,再到重生的兴衰变化。 1978年,刚刚成立的泉州市某部门(泉州某国有企业前身)急需一处办公场所,便向苏廷玉故居原产权人胡某朋租赁该房屋。房屋出租后,由于自己长期居住在菲律宾,胡某朋便将房子全权委托给亲戚林某雄代为管理。1982年,因原有房屋面积不够使用,该部门在房屋土地范围内新建了一栋二层“综合楼”。 由于交通不便、沟通不畅等原因,自2002年之后,产权人和代管人长期对苏廷玉故居缺乏有效管理,而该部门也改制为某国有企业,办公场所迁至丰泽区,成为苏廷玉故居的实际代管人。2014年,该国企将讼争房屋转租给泉州某文化公司。此时,苏廷玉故居已出现砖墙倒塌、梁柱腐蚀等破败现象。 泉州某文化公司承租后,投入资金以“修旧如旧”的方式对苏廷玉故居进行修缮和建设,并进行文化推广及经营,使得苏廷玉故居所蕴含的历史文化价值得以较好展现,成为弘扬闽南传统文化和海丝文化的新平台。 首页上一页12下一页末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