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RSS    今天是:  发布信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福建新闻

省总工会向用人单位发出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时间:2020-02-05 09:15:50  来源:闽商界  作者:青鸾传媒  点击:

  福州新闻网2月5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如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省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3日向用工单位发出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醒各用人单位不随意解除职工劳动合同、依法依规保障职工劳动报酬、合理安排职工休息休假、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要求,对因采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用人单位不得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发放生活费。对因疫情未及时返工的职工,经与职工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休带薪年假,职工在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因疫情防控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

  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集体协商,或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来顶一下
近回首页
返回首页
评论回复 共有 条评论>>查看
我也说两句(审核以后才能显示)
表情图: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确定发表
推荐资讯
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2025年度工作会议召开
一艘外轮在福州罗源湾触礁搁浅后获救
赵龙在厦门大学调研
赵龙会见国际奥委会主席巴赫
厦门航空开通福州往返金边直飞航线
六国总领事走进福建泉州共度元宵佳节
莆田,一座“闹春”的城市
赵龙在福建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调研时强调:强化产品供需对接 用好“四通四到”机制  切实为中小企业发展解难题增活力
赵龙调研国企改革工作并召开座谈会
德国留学生福建体验“中国客家狂欢节”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