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日从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厦门市对符合条件的市直管公房非住宅和保障房配套商业用房承租户实行减免租金。 厦门市日前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同时制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延期缴纳税款、适当减免房租等15条措施,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具体安排是,2020年2月份租金全免,3、4月份租金减半,预计减免租金总额近4800万元。其中,受惠市直管公房非住宅近2000处,月租金约2050万元,可减免租金约4100万元;受惠保障房配套商业用房590余处,月租金约320万元,可减免租金约640万元。(记者 陈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