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连江再现一疑似病例,现将人员活动轨迹通报如下,具体时间节点,去过哪些地方,如有“接触”史的请紧急上报。 为保障广大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知情权,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一时间依法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更多的信息,根据患者自述,现将其基本信息和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基本信息:患者:刘某某,女 户籍地:连江县苔菉镇琇邦村 现住址:苔菉镇茭南村海滨路 美甲店地址:苔菉镇后港 活动轨迹(一):患者刘某某在苔菉镇从事美甲工作(自营店)。 1月24日,下班后回家自感乏力,未就医。 1月25日-26日,患者居家生活,无外出,未与家人外其他人接触,期间患者出现咳痰、畏寒症状,未对症治疗。 1月27-28日,患者独自驾摩托车从苔菉家中前往后港美甲店(自营店)。 1月28日,患者独自驾摩托车前往茭南村诊所(未明确)就诊,后返回家中,期间患者佩戴口罩(具体同诊人数不详)。 1月29日-30日,患者居家生活,未外出,未与家人外其他人接触。 1月31日-2月1日,患者独自驾摩托车前往北茭村客户家做美甲,期间患者都有佩戴口罩。 2月2日-3日,患者独自驾摩托车前往菜市场、福榕超市购物,期间佩戴口罩,返回苔菉现住址后,未与家人外其他人接触。 2月4日,患者独自驾摩托车前往苔菉镇卫生院,当时医护工作人员给患者测体温正常,期间患者都有佩戴口罩,未与他人密切接触。 2月5日,独自驾摩托车前往琇邦、后港办事,期间患者佩戴口罩。 2月6日,患者独自驾摩托车前往美甲店停车,后步行乘坐营业出租车前往连江县医院就诊,医生建议前往上级医院就诊;后再次乘坐同营业出租车返回后港美甲店,后独自驾摩托车返回苔菉现住址,未有其他外出活动。 2月7日,患者从苔菉现住址乘坐营业出租车前往福建省立医院门诊就诊,后收福建省立医院住院部,发热后隔离治疗。 待各类信息汇总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还将公布刘某某最新的活动轨迹。 提醒:如有哪位连江群众曾密切接触过该疑似病例,请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报告或拨打电话12345进行隔离并医学观察。同时,建议苔菉镇居民进行居家医学观察。 一图读懂疫情传播人群: 所以,现在不出门非常关键。 居家隔离,好好做“D”、继续做“D”一直做“D”!! 来源:连江县防控疫情指挥部 连江县疾控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