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三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因工作需要,决定免去: 王立文的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郑文理的三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因任职年龄,免去: 叶清松的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三明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平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决定任命: 郑文理为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任命: 于卫闽为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廖才添为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吴有强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决定接受: 叶清松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并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