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岩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将龙岩市永定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卢文阶(副处级)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一案,向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卢文阶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并依法对被告人适用了认罪认罚。龙岩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卢文阶利用担任永定县龙潭镇副镇长、永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卢文阶利用担任永定县(区)城郊乡(镇)党委书记兼箭滩温泉度假村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依法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卢文阶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依法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