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泉州市发改委了解到,继2月1日起下调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销售价格5%后,从3月5日起,泉州市居民用户管道燃气销售价格也作出下调,为市民减轻用气负担。 根据调整,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第一档用气价格由每立方米3.183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057元;第二档用气价格由每立方米3.820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668元;第三档用气价格由每立方米4.775元调整为每立方米4.586元;对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的低保户,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气价再下调每立方米0.5元,即按每立方米2.557元执行。各阶梯的年用气量维持不变。 据介绍,此次下调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为阶段性的临时降价,以后将根据上游门站气价变动恢复原价或相应作出调整。经测算,此次调整或可减轻泉州市居民用户用气成本约1000万元。(记者 陈林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