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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消委会公布2019年12大消费维权案例

时间:2020-03-13 10:51:54  来源:闽商界  作者:青鸾传媒  点击:

  福州新闻网3月1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张旭)记者昨日从省消委会获悉,2019年度全省受理消费者投诉共计182891件,从消费者投诉商品类型看,投诉量位居前三位的依次是食品类(共29686件)、服装鞋帽类、交通工具类。

  同时,省消委会还公布了2019年12大消费维权案例。

  净水器漏水

  致多家财产损失

  家住福州市万科金域榕郡的消费者池先生因为家中的AO史密斯净水器漏水导致整个单元房地面被水淹,木地板、家具、墙纸等家装不同程度受到损坏,隔壁和楼下的两户邻居也受到殃及。

  池先生与净水器商家就财产损失的认定和赔偿事宜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问题久拖未决。

  池先生身处美国,无法及时赶回国内处理相关事宜,无奈之下,他拨通越洋电话向省消委会寻求帮助。

  经调查,省消委会证实池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池先生家中漏水原因系净水器过滤器连接处断开造成,商家对于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但对于赔偿的计算标准、计算方法及赔偿项目、总体金额有争议。

  商家表示,两户邻居不是AO史密斯产品的合同相对人,故不在财产受损理赔范围。同时,针对池先生的财产损失赔偿计算标准,商家提出池先生购买的是精装房,其家装损失应按开发商投资的成本价格进行折旧计算。

  池先生则主张家装赔偿金额应依据当前的市场价格进行估算。同时,两户邻居的财产损失与净水器漏水存在因果关系,池先生有赔偿的责任和义务,商家应承担池先生对两户邻居的损害赔偿。

  经多次调解,当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方案:认定本次净水器漏水事件含两户邻居的损害赔偿金额共计6万元。

  新车交付前被撞

  车主维权求偿

  2019年2月20日,消费者黄女士与福建华俊天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华俊公司”)签订《汽车销售合同》,选购一辆雪弗兰科沃兹车辆,双方约定当年的3月2日交付车辆。

  当黄女士按照约定时间到华俊公司提车时,发现车辆后保险杆有明显的碰撞刮擦痕迹,并非全新车辆。因双方交涉无果,黄女士向省消委会投诉。

  接诉后,省消委会介入调查核实,华俊公司销售主管对车辆在交付前出现碰撞刮擦事实予以承认,但不同意消费者主张的经济损失赔偿的诉求。

  经查,黄女士提车当天,华俊公司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出货前的清洗,在移动车辆时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造成该车左后保险杠出现严重划痕。

  省消委会认为,车辆在交付前发生碰撞,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争议不大,矛盾的核心是汽车经营者解决问题的态度。省消委会多次耐心调解,终于促成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华俊公司负责更换一条全新的保险杆,同时给予黄女士2500元经济补偿。

  疫情期间

  口罩相关投诉多

  “去年至今年初的消费投诉热点集中在5个方面,分别是朋友圈口罩乱象、食品安全问题、预付卡消费、房屋装修以及汽车消费。”省消委会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根据投诉与咨询类别分析,疫情期间,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口罩、酒精、消毒液以及快递服务,其中,有关口罩的咨询量占比过半。

  该负责人表示,疫情期间,很多人利用微信社交平台即“朋友圈”“微信群”发布口罩售卖信息。但是,医用口罩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能够从事医用口罩销售的只能是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能对外销售医用口罩。此外,通过“朋友圈”“微信群”交易口罩,一旦发生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等纠纷,取证困难。而且,微信购物若是个人之间私下交易行为,无法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虽然消费者还可以通过其他法律途径来解决微信购物纠纷,但是投入的成本可能远远高于商品本身的价值。

  “目前,部分地区政府通过药店、超市等渠道向居民投放防护用品,建议广大群众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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