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上午,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疫情以来,该厅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导讲话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省12座医废处置单位(9座专业设施,3座应急设施)运行稳定、工况良好,共处置医疗废物(含涉疫垃圾)4080.2吨(72.9吨/日),涉疫情医废实现日产日清、安全处置,未发生二次污染。 突出管控重点,完善制度措施 省生态环境厅紧盯94家定点医院、9家医废集中处置单位以及229个集中隔离观察点等敏感目标,突出医废、垃圾、污水3类管控重点,注重消毒、分类、处置3个关键环节,迅速出台一系列环境风险管控指导性文件、规范、指南,指导督促敏感目标按照“定点、定岗、定人、定规矩”的要求规范管理。 强化检查督导,确保措施落地 省生态环境厅主要领导赴省固废公司、省立医院金山分院调研督导新冠疫情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转运、处置全过程提出具体要求。厅分管领导多次带队赴福州多家医院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督促各地举一反三、立行立改。重点检查定点医院等敏感目标,严查医疗废物分类不到位,台账及转移联单记录不清楚,医废、垃圾、废水贮存和消毒不规范等行为。先后派出2批11个督导组与一线同志一同奋战,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医废处置单位以及应急处置单位落实相关要求。截至目前,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共出动约1.5万人次对相关单位开展督导。加快推进定点医院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实现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目前,全省定点医疗机构、医废处置单位全部完成了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固废危废管理系统注册,所有医废处置单位已完成视频监控安装。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推进视频会议、视频连线调度机制,远程指导、实时监督,切实减少执法人员交叉感染风险。 强化分析研判,做好应急准备 省生态环境厅建立定期研判制度,组织对医疗废物产生、转运、处置能力情况进行分析,定期编制研判报告,为工作决策提供依据;建立预警预告制度,针对莆田、福州、三明、漳州、平潭等地医疗废物日处理量已接近或略超处置规模的问题,第一时间预警当地政府。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预案和运行管理规程等技术规范,针对备用设施转用前的准备工作制定9个方面30项任务清单,指导相关单位科学、规范准备。在全国率先全面梳理省内危废焚烧、垃圾焚烧、水泥窑协同处置以及工业炉窑等应急备选设施情况,筛选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单位。 强化联防联控,完善监管链条 为严防医废、垃圾、污水3类管控重点造成二次污染,坚决切断疫情传播隐患,该厅主动对接住建、卫健等部门,建立多部门全链条监管机制。加强与住建、卫健等部门信息互通,即时共享、动态更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敏感点位的信息,共同做好医疗废物、医疗废水无害化处理。加强医废联合监管方面,该厅第一时间商请省卫健委协力加强防控,联合印发《进一步加强涉疫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医疗机构医废、医废收集转运、医废处置单位、人员卫生防护、完善联防联控等5方面,提出19条具体要求。在加强特殊生活垃圾污水联合监管方面,联合住建、卫健部门印发《关于新冠疫情期间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处置等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指导督促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抓紧补齐短板,规范运行和管理,加大监管合力,实现全链条监管。(记者 张立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