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警惕! 据福建省卫健委消息,3月21日0—24时,福建省报告新增境外输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4例。其中:巴西1例、美国1例(福州市报告)菲律宾2例(厦门市报告1例、泉州市报告1例)。 福州 福州市各区县也陆续发布通告谨防境外输入! 仓山区 仓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 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10号公告) 为有效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扩散蔓延的严峻形势,严防境外疫情输入,巩固我区疫情防控平稳向好的良好局面,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所有来仓山的境外人员一视同仁,无差别执行我区防控措施。 二、所有进入仓山的境外人员必须提前通过“e防控”主动、如实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出发地、航班或车次、联系方式、在仓山居住地、到仓山目的、健康状况等信息。 三、本区居民的境外亲属或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境外职工,近期有来仓山计划的,相关居民、用人单位等必须主动提前3天将其个人身份信息、出发地、航班或车次、联系方式、在仓山居住地、到仓山目的、健康状况等信息,按规定向属地社区报告。 四、自2020年3月16日零时起,乘坐飞机、火车、轮船、汽车等各类交通工具,途经任何境外地区来仓山的人员,均按规定进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并接受核酸检测。集中医学观察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被医学观察人员自行承担。 五、落细落实镇街、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各镇街、村(社区)做好辖区内境外人员信息摸排工作。 六、宾馆、酒店等要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临时登记报告责任,按规定将入境人员相关信息向公安机关或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七、对不按规定登记报告、刻意隐瞒接触史或旅居史、故意谎报瞒报病情、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等情形,造成或可能造成新冠肺炎传播的,将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市民朋友们拨打仓山区疫情防控报告服务公开电话,共同监督。 仓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8日 仓山区疫情防控报告服务公开电话 晋安区 关于进一步加强 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公告 (第10号)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海外乡亲心系祖国和家乡人民,纷纷慷慨解囊、驰援家乡,为家乡抗击疫情作出了巨大贡献。在此,晋安区委、区政府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当前境外疫情形势日益严峻,为有效应对境外防疫工作的新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所有境外国家和地区来晋安的归国人员(含港澳台地区人员)和外籍人士一视同仁,无差别地执行我区防控措施。全区居民有近亲属或各类企事业单位有职工在境外,近期拟进入晋安区的,相关居民、用人单位要将其近期在境外的旅居史、接触史,以及尚在境外旅居的情况,返程车次、航班、联系方式等信息,在进入晋安区前3天,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或工业园区报备。 二、所有进入晋安的境外归国人员(含港澳台地区人员)、外籍人士,必须提前与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和目的地所在村、社区取得联系,必须提前通过福州市“e防控”如实填报个人身份信息、健康状况、入榕目的、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自2020年3月16日零时起,途经任何境外地区进入晋安的人员,均转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14天医学观察。进、出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人员必须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解除隔离。核酸检测费用由政府承担,集中健康管理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被隔离人员自行承担。 在隔离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统一安排到定点医院进行医学观察和救治。 四、宾馆、酒店等要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临时登记报告义务,按规定将入境人员相关信息向公安机关或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对不按规定登记报告入境人员信息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境外来晋安人员若刻意隐瞒接触史、旅行史,故意谎报瞒报病情或拒不执行检疫、隔离、治疗等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朋友们共同监督。 联系电话: 晋安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0591-83660420 鼓山镇:0591-83665676 新店镇:0591-87935008 岳峰镇:0591-83658183 宦溪镇:0591-87912027 茶园街道:0591-87595534 王庄街道:0591-83660304 象园街道:0591-83653864 寿山乡:0591-87930034 日溪乡:0591-87932565 晋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 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17日 连江县 连江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落实境外来连人员健康管理的公告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连江县广大海外侨胞心系祖国和家乡人民,捐款捐物、奉献爱心,为家乡抗“疫”工作作出巨大贡献。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向好,但境外开始大流行。为有效应对新情况新问题,保障境外入连人员身体健康,消除公众疑虑,经研究,决定对境外入连人员实行健康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落实申报入境责任 1.2020年3月2日以来境外入连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所在地乡镇、村居报告,并通过“e防控”(微信小程序)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并由各乡镇转送至县集中隔离点开展集中医学观察。 2.近期有计划从境外进入连江的,必须提前通过“e防控”如实填报有关信息。本县居民有近亲属或各类企事业单位有职工在境外,近期有计划进入连江的,相关居民、用人单位等必须将其车次、航班、联系方式等返程信息,在进入连江前3天主动向所在乡镇、村居或开发区报备。 二、严防非正常渠道入境和接触 1.疫情防控期间,境外货轮人员不得上岸。黄岐、可门等相关口岸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和口岸检疫工作。 2.各沿海乡镇要做好宣传教育和防控工作,严防境外人员通过小船过泊进入我县,严禁海上作业人员与境外轮船船员密切接触。 三、落实集中医学观察 2020年3月16日零时起,境外重点疫区入连的人员,均转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14天医学观察。进、出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人员必须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解除隔离。核酸检测费用由政府承担,集中健康管理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被隔离人员自行承担。 在隔离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医学观察和救治,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四、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境外来连人员若刻意隐瞒接触史、旅行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请连江县广大市民朋友们共同监督,热线电话:12345。 连江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16日 厦门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入厦人员健康管理的公告 为强化境外入厦人员(含经境内第三地入厦人员,下同)健康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境外疫情输入,现就进一步做好境外入厦人员健康管理工作公告如下: 一、所有境外入厦人员应通过“i厦门”微信公众号进行自主申报和提前登记,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 二、所有境外入厦人员到达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和港口码头时,应积极配合海关、边检、机场、民航、高铁(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码头等单位和机构,做好体温检测、海关检疫、核酸检测、流行性病史调查等工作。完成分类后,应服从转送、收治、集中医学观察等处置安排。 三、境外入厦人员不如实申报病情,或刻意隐瞒、虚报境外(含台港澳)旅居史和相关接触史,或拒不接受体温检测和医学检查,或逃避集中医学观察和治疗,或不遵守医学观察有关规定、存在其他扰乱疫情防控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 泉州 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入泉人员 健康管理服务的通告 根据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境外入闽人员健康管理的公告》要求,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境外疫情输入,保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3月5日以后经全国各口岸入境抵泉的中国大陆公民、港澳台同胞和外国公民,包括持有泉州市及所属县(市、区)(含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下同)证照(含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以及泉州域外证照(含身份证、护照、通行证、回乡证等)的(以下简称境外入泉人员), 应通过支付宝搜索“来泉登记”小程序或微信客户端关注“数字泉州”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数字生活”选择“来泉登记”小程序,如实登记个人相关信息;尚未登记的请于3月21日前补登。 二、境外入泉人员及为其提供住宿的单位或个人,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或目的地村居(社区)如实、准确填报个人身份、健康状况、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各县(市、区)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要加强网格化管理,各村居(社区)要确保网格管理,责任到人、联系到户;各县(市、区)防控疫情应急指挥部要公布电话,鼓励村居(社区)居民参与联防联控工作。 四、各村居(社区)对经提前申请获得批准并签订居家观察告知、承诺书的境外入泉人员(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孕产妇以及患有基础性疾病等原因不适宜集中医学观察的),要加强居家医学观察期间的健康管理服务和人文关怀,提供必要防疫用品、饮品等服务。 五、对未按规定报告境外入泉人员信息的个人、单位,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对故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及谎报瞒报病情,或拒不配合相关疫情防控措施,造成新冠肺炎传播或有传播危险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21日 莆田 举报有奖! 莆田这些地方发布紧急通告 为有效外防输入秀屿区这些镇发布了紧急通告 宁德 福安市 近期,随着全球疫情快速扩散蔓延,境外输入性疫情给我市的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峻挑战。通过排查,还发现有少部分从境外入韩的人员未提前主动向所在地乡镇(街道)报告。为进一步降低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减轻我市疫情防控压力,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发挥群防群控作用,保持足够警惕,积极行动起来,一旦发现有从境外入韩人员,请立即向我们提供线索。 一、举报对象 1.3月5日以来,未第一时间申报、未按规定落实隔离措施的境外入韩人员(包括有境外旅居史的外省入韩人员),已解除医学观察的除外。 2.疫情防控期间,未经口岸部门审批,私自非法入境的船舶;或外籍船舶的船员违反规定,私自离轮上岸或外出等情况。 二、举报内容 包括境外入韩人员姓名、居住地址、入韩前所在地或停留国家(地区)。或非法入境船舶的船号、入境时间、经停港口、船员情况等信息。 三、举报方式 可拨打福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各乡镇(街道)电话举报(举报电话附后)。 四、举报奖励 举报线索经核实,确实属于遗漏登记而未进行有效管控的,给予第一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奖励。 五、举报处理 对所有境外入韩人员未如实申报相关信息,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瞒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福安市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2日 线索举报联系方式 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0593-6568163 22个乡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 城南街道:0593-6389311 城北街道:0593-6382362 阳头街道:0593-6397933 城阳镇:0593-6582001 坂中乡:0593-6379011 赛岐镇:0593-6961268 穆阳镇:0593-6700001 穆云乡:0593-6782100 溪柄镇:0593-6265010 松罗乡:0593-6271688 溪尾镇:0593-6208001 湾坞镇:0593-6295001 康厝乡:0593-6782302 溪潭镇:0593-6846002 甘棠镇:0593-6898006 下白石镇:0593-6872001 上白石镇:0593-6698001 范坑乡:0593-6648001 潭头镇:0593-6679001 社口镇:0593-6618001 晓阳镇:0593-6608001 罗江街道:0593-6965176 归国人员赶紧GET以下9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