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福建省发生了一起涉防疫物资案件,又涉及外籍船舶的扣押,且标的额达千万元(人民币,下同)。 福建高院相关人士21日向记者表示,该案具有紧急性和特殊性,厦门海事法院福州法庭仅用24小时便迅速解决案涉纠纷,生动践行了防疫期间司法服务不打烊、快速化解涉疫情纠纷的审判理念。 据了解,2020年2月10日,因国内厂商紧缺制作口罩、防化服的化工原料——丙烯,Z公司紧急从菲律宾进口2400吨丙烯。然而,一艘满载抗疫物资的利比里亚船舶在福州港头卸货时,货泵出口焊接处出现裂纹,造成丙烯泄漏事故。 上述事故发生后,Z公司以案涉船舶液态丙烯泄漏,致其损失1258.82万元,为防止被申请人藏匿财产、日后证据灭失为由,于2020年3月10日向厦门海事法院申请诉前海事请求保全、诉前证据保全,请求扣押船舶,责令被申请人提供1258.82万元的现金担保或其他可靠担保,并对该轮的有关证据文件予以保全。 据厦门海事法院介绍,考虑到这是涉防疫物资案件,加之申请人又称案涉船舶可能在近期开航,请求厦门海事法院尽快扣押船舶,而该轮船籍为利比里亚、船东为希腊公司、船员来自菲律宾,船况较为复杂,审判人员决定从先从快处理案件,多措并举尽快解决案涉纠纷。 该法院称,审判人员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组织申请人、被申请人调解协商。审判人员一边与申请人就海事请求数额进行分析,探讨扣船导致的损失与申请人最终可能被支持的损失。一边与被申请人的律师取得联系,希望双方能在理性分析案涉事故损失及责任的基础上予以协商解决。 审判人员进一步与边检、海事局就扣船具体细节予以沟通,制作扣船裁定书、证据保全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扣押外轮报告函等法律文书,同时就登船需采取的防护措施、前往锚地扣船的运送拖轮等相关事宜予以落实。 据悉,在法院的组织下,当事人僵持的调解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双方就担保数额基本达成一致,被申请人已着手联系保险公司开具担保函。 次日,审判人员与双方当事人保持实时在线联系,在收悉并审核申请人撤回对财产保全及证据保全案件诉讼请求的申请后,第一时间通知海事局及福州边检案涉纠纷已协商解决的最新进展,船舶得以及时开航。 福建高院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双方最终达成调解的结果既保障了涉疫物资进口渠道的畅通性,也减少了扣押船舶给双方带来的巨大诉讼成本,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此外,该案审理过程中所采取扣押外轮准备工作与协商调解同步进行的工作措施,也为今后因货物短量引起的诉前扣船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郑江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