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RSS    今天是:  发布信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福建新闻

还敢收购野生动物?!福建一男子被抓获!

时间:2020-03-25 09:00:32  来源:闽商界  作者:青鸾传媒  点击:

  明令禁止一切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可有人却在疫情期间顶风作案。

  日前,南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南安市茂盛西路某民宅存在非法收购野生动物行为。接警后,民警迅速介入调查,快速锁定嫌疑人杨某辉具体位置,并对其位于茂盛西路的住所进行突击检查。

  现场,在杨某辉家中置放的编织袋内,民警查获了7只上体橄榄褐色,羽冠呈褐色、尾下覆羽黑褐色白斑的特殊鸟类(其中活体6只,死体1只)。3月2日,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该鸟名为白鹇(Lophura nycthemera)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还敢收购野生动物?!福建一男子被抓获!

  据犯罪嫌疑人杨某辉交代:其在2017年10月间,曾非法收购5只白鹇并带回家中养殖,以图牟利。期间,存活的3只白鹇分别于2018年5月和2019年5月二次下蛋,孵化了4只白鹇雏鸟。

  7只白鹇(其中活体6只,死体1只)皆在此次检查中被查获。

还敢收购野生动物?!福建一男子被抓获!

  目前,犯罪杨某辉(男,32岁)因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南安警方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据悉,疫情发生以来,南安市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处涉及野生保护动物案件5起(2起非法狩猎案件、3起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收缴野生动物57只(头)。

  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如下决定: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

  对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

  二、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行为,参照适用现行法律有关规定处罚。

来顶一下
近回首页
返回首页
评论回复 共有 条评论>>查看
我也说两句(审核以后才能显示)
表情图: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确定发表
推荐资讯
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2025年度工作会议召开
一艘外轮在福州罗源湾触礁搁浅后获救
赵龙在厦门大学调研
赵龙会见国际奥委会主席巴赫
厦门航空开通福州往返金边直飞航线
六国总领事走进福建泉州共度元宵佳节
莆田,一座“闹春”的城市
赵龙在福建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调研时强调:强化产品供需对接 用好“四通四到”机制  切实为中小企业发展解难题增活力
赵龙调研国企改革工作并召开座谈会
德国留学生福建体验“中国客家狂欢节”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