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数量和质量双平衡,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下达2020年补充耕地任务,要求各地落实补充耕地任务4415亩,保证泉州项目建设占用耕地合理需求。 通知要求,各地要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充分统筹利用各类资金,通过科学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生态修复项目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落实补充耕地任务4415亩(含附加和奖惩性任务)。严格补充耕地项目质量要求,排灌设施、道路林网、地块平整、生态防护等必须严格执行规定标准;新增和改造耕地要尽量利用建设占用耕地剥离的耕作层表土,改善耕地土壤条件。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项目建成后及时与项目所在地乡(镇)或村集体签订项目移交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责任,确保新增耕地稳定耕作。 泉州在省政府分解下达补充耕地任务的基础上,共追加下达各县(市、区)补充耕地附加任务和奖惩性任务516亩,该指标纳入市级指标储备库,主要用于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及精准扶贫项目的占补平衡,由市政府统一进行调剂,指标调剂收益返还指标提供县。 严格任务考核奖惩。对未完成年度补充耕地任务的地区,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在整改到位前,除省及省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外,暂停受理该县(市、区)项目使用有条件建设区和规划局部修改申请。(记者 林铭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