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会员中心 | RSS    今天是:  发布信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福建新闻

福州将每年11月1日定为“福州企业家日”

时间:2022-09-03 13:30:28  来源:闽商界  作者:青鸾传媒  点击:

原标题:福州将每年11月1日定为“福州企业家日”

  8月31日,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福州企业家日”》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今年起,将每年11月1日设立为“福州企业家日”。

  决定要求,福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不断丰富“企业家日”内涵,开展形式多样的“企业家日”活动,全力落细落实惠企政策,着力培育亲清政商关系,厚植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沃土。要关心企业家成长,保护企业家和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健全优秀企业家激励机制,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鼓励、支持、引导企业坚守实业主业,壮大实体经济。

  据了解,从全国来看,众多城市都把尊重企业家、理解企业家、支持企业家上升到新的高度,力求培育一支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目前,宁波、温州、深圳、青岛、厦门、三明等城市均以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形式设立了“企业家日(节)”,日期均定在每年11月1日。

  今年年初的福州市人代会上,福州市人大代表陈长钦提出了《关于设立“福州企业家日”的建议》,此后他参与了意见征求,并积极促成此事落地。他表示,“企业家日”的设立背后是众多民营企业家的期盼,设立后还要运用好,希望每年“企业家日”可以举办企业家座谈会、企业家精神论坛等,建立企业家与政府部门对话交流机制,更好地弘扬企业家精神。(记者 郑昭 通讯员 李白蕾) 

(责编:吴舟、陈楚楚)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来顶一下
近回首页
返回首页
评论回复 共有 条评论>>查看
我也说两句(审核以后才能显示)
表情图: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确定发表
推荐资讯
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2025年度工作会议召开
一艘外轮在福州罗源湾触礁搁浅后获救
赵龙在厦门大学调研
赵龙会见国际奥委会主席巴赫
厦门航空开通福州往返金边直飞航线
六国总领事走进福建泉州共度元宵佳节
莆田,一座“闹春”的城市
赵龙在福建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调研时强调:强化产品供需对接 用好“四通四到”机制  切实为中小企业发展解难题增活力
赵龙调研国企改革工作并召开座谈会
德国留学生福建体验“中国客家狂欢节”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