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厦门12月27日电 (郑江洛)记者从厦门市防控办获悉,27日起,厦门市进一步优化新冠病毒感染者解除隔离的标准。 据悉,感染者如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可结束隔离,恢复正常生活和返岗。 条件一、隔离满5天(自出现症状或核酸、抗原检测结果阳性之日起计),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且抗原检测结果阴性的。 条件二、隔离满7天(自出现症状或核酸、抗原检测结果阳性之日起计),且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的。 条件三、如隔离第7天仍有发热等症状,继续隔离,待满足第(二)条后解除。 此外,特殊行业、特殊岗位人员解除隔离和返岗要求,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完) 【责任编辑:赵朴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