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厦门12月27日电 (记者 杨伏山)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自2012年6月挂牌成立大陆首个也是迄今唯一一个专门审理涉台案件的法庭以来,历经十年探索与实践,共受理各类涉台案件10769件、办结10088件,结案率93.68%,审判、执行质效良好,在台胞台商中形成良好口碑。 以上是记者27日在海沧区人民法院举行的涉台法庭成立十周年新闻发布会上获得的信息。 海沧法院于2013年起,正式启动涉台案件“三合一”集中管辖机制,集中管辖厦门辖区内具有涉台因素的一审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伴随涉台“三合一”集中管辖机制的深入实施,受理的涉台案件涵盖了民商、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型。 十年来,日益增长的台胞台企数量,带来更加多元的司法需求。民商事案由从涉台法庭成立之初以合同纠纷为主,逐步发生明显变化,基本包含物权、合同、婚姻家庭、侵权责任、涉公司等案由纠纷。 该法院打造台胞“四员”参与司法机制,选任台胞担任人民陪审员、缓刑考察员、执行监督员及特邀调解员,并制定相应工作规范,有效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构建“3+X”涉台多元解纷机制,实现全市涉台调解室全覆盖,聚合多方调解力量化解矛盾纠纷。十年来,涉台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52.59%。(完) 【责任编辑:赵朴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