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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市发布《关于全市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

时间:2020-03-09 09:31:54  来源:闽商界  作者:青鸾传媒  点击:
  广东省肇庆市于3月2日发布《关于全市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力推进碧水攻坚战。详情如下:   关于全市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成员单位:
   我市《关于开展攻坚不稳定达标断面行动的命令》发布以来,全市上下形成众志成城治污攻坚的良好态势。水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2019年我市地表水优良省考断面12个,增加1个,断面水质优良率由2018年的91.7%提高到100%;劣Ⅴ类断面0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67个环境问题全部完成整治,建成区黑臭水体1个治理达到初见成效;大气细颗粒物(PM2.5)由36微克/立方米降至32微克/立方米,首次实现达标,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全省排名第4,珠三角排名第1;固体废物处理能力加快补齐,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但对照目标要求,北江梁村、绥江五马岗、新兴江山口断面不稳定达标,污水处理设施与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仍相对滞后;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在加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污染防治攻坚战决策部署以及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关于全省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精神,确保完成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目标,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主要要求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
   省下达我市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战约束性指标考核目标是:AQI达标率达到90%,PM2.5不高于35微克/立方米;我市12个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无劣Ⅴ类断面。这是省下达给我市的硬任务,是一项政治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全面落实责任,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刻认识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拼尽全力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抓住关键环节,决战决胜治污攻坚
 
  (一)紧扣目标,精准治污。
   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化和拓展抑尘、控车、治源、禁烧四个专项整治,赋予新的内容。把扬尘防治摆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的突出位置,规范工地扬尘管理,提升道路保洁水平,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常态长效防治机制;进一步扩大城区柴油货车禁限行区域,完善应急分流设施,做到科学设计、合理分流、制度化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业源清单化管理机制,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实行“一企一策”的精细化管理;继续完善VOCs排放企业数字化管控,持续开展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整治,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推进科技防控手段,利用卫星遥感和建设自动化网格监控设备,对重点区域实行禁烧监控,进一步完善“市、县(区)、镇”一级的巡查监管机制。不利气象应对期间,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严控工业排放、扬尘、生物质焚烧、机动车等污染源,全力削减污染物峰值。
   强力推进碧水攻坚战。进一步持续巩固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对仍未能稳定达标的断面要进一步加大攻坚力度。聚焦重点断面,确保水质稳中向好。重点监控和整治国考北江梁村、绥江五马岗断面、新兴江山口断面、市考德庆大冲口断面和广宁南街口断面等不稳定达标断面,确保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100%,劣Ⅴ类水体比例为0,力争2020年河流型市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比2015年(50%)提高约20个百分点。完成既定的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完成肇庆市肇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第二、第三污水处理厂、鼎湖区污水处理厂、高要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肇庆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南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四会污水处理厂、四会市华南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四会市天阔水务处理有限公司共9个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提标改造。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巩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成效,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日常巡查长效机制;高要区禄步镇和小湘镇、怀集县梁村镇和德庆县悦城镇五龙水厂按时完成乡镇级饮用水保护区划分。确保管网建设工作有序推进,全面推进各类污染源整治,确保2020年全面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底前,55%以上的村庄要完成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坚决全面打好净土防御战。重点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工作,完成农用地质量类别划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0%左右;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名录,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切实提高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防控。
   (二)突出重点,科学治污。针对突出问题,综合应用源头治理和末端治理、系统治理和重点治理、物理化学治理与生态治理等方法,提高治污攻坚的科学性和效率,推动治污工作由加快治污工程建设向更快更好发挥治污效益转变。组织环保科技项目攻关,着力破解大气和水环境治理难点问题。加强监测评估,强化定点帮扶和技术指导,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服务。
   (三)严格监管,依法治污。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好生态环境,针对重点区域、涉VOCs企业、固体废物等专项执法行动,定期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区域交叉执法,持续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推动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环境管理格局,组织开展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到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三、发挥制度优势,着力提升治理效能
   (一)全面压实责任。各地党委(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是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约束性指标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部门(单位)要对照《肇庆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重点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建立健全会商预警、工作调度、情况通报、信息共享、联合督办等机制,抓好工作落实。
   (二)严格监督考核。实行最严格的量化刚性考核,突出实绩导向作用,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对提前完成考核目标任务的进行正向激励;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而未能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约谈、通报批评,严肃追责问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
   (三)强化宣传引导。做好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定期公布全市及各县(市、区)、功能区空气和水环境质量状况及排名;组织媒体实地采访,报道治污攻坚成效,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各方积极主动参与治污攻坚,推动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齐心协力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环境改善的获得感、幸福感,为推动肇庆绿色崛起、争当湾区新秀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各地污染防治攻坚战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及2020年目标
   肇庆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第一总指挥:范中杰
   肇庆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总指挥:吕玉印
   2020年3月2日   附件
   各地污染防治攻坚战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及2020年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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